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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赔程序有哪些步骤?
索赔程序有哪些步骤?索赔一般指不涉及第三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赔偿。在保险理赔的过程中,还需要注意很多问题,准备不同的材料。以下索赔分析程序的步骤是什么?
索赔程序有哪些步骤?
1。提出危险通知和索赔
保险标的发生危险事故造成损失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及时向保险人出具的书面赔偿文件。该通知书应写明事故的标的、保险单的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性质、事故发生的可能原因和经过、可能造成的损失以及要求保险人前往事故现场勘查的邀请信。
即使提出了危险通知,也有两个作用:一是使保险人能够迅速调查真相,查明证据和事实,从而确定自己的责任范围;二是便于保险人及时处理和承担责任。
2。提供索赔文件
索赔表是证明保险人、被保险人、投保人、受益人在保险活动中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重要凭证之一。索赔的文件主要包括:
(一)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的原件;
(2)与保险标的有关的原始单据,如发票、提单、账册、装箱单、运输合同等。;
(三)保险费已经缴纳的证明;
(4)被保险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工作证等能够证明其姓名、年龄、职业的资料;
(5)保险事故证明和损害结果证明;
(六)索赔清单,包括受损财产清单、费用清单、保险人索赔清单等。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应保证上述文件的真实性。
3。获得保险赔偿或保险金
保险人对理赔资料进行审核后,一旦符合要求,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就可以领取保险赔偿金或保险金。通常,保险赔偿金或保险金以现金支付。但是,对于特殊对象或者合同另有约定的,保险人可以采取修理、重建或者更换的方式进行赔偿。
索赔程序2有哪些步骤?
一、工程索赔有哪些程序
工程索赔的基本程序包括提交索赔、提交索赔资料和索赔报告、通过谈判、调解和诉讼解决索赔。
1。提出索赔
如果发生索赔,索赔人应在索赔发生后28天内正式发出书面索赔通知,说明索赔权利。如果后来举报,其诉讼请求可能会被驳回。
2。提交索赔材料和索赔报告
正式提交索赔后,索赔人应抓紧时间准备索赔资料和报告,并在接下来的28天内正式提交索赔报告。如果索赔的影响持续存在且情况仍在发展,则应每28天提交一次补充信息。最后,在索赔结束后28天内提交最终索赔报告,提出具体的索赔金额或工期的延长。
3。通过协商解决索赔
协商是指合同双方根据项目的合同文件,在自愿、互谅互让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因项目产生的索赔问题,所以也叫谈判。
4。中介
当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索赔时,可根据施工合同专用条款要求有关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人可以是个人(工程和技术专家、律师、估价师等)。)双方都信任谁。
也可以是专门机构(工程咨询或监理公司、工程管理公司、索赔争议评审组、合同争议评审团等。),调解员会根据政策法规和施工合同,在划分各方责任的基础上提出解决方案。如果双方同意调解方案并签字,则调解完成。
5。诉讼
如果双方未能达成和解,也没有仲裁协议,一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但如果当事人对司法解决不满意,可以上诉到上级法院,可能会使索赔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导致诉讼旷日持久,耗费大量的诉讼成本和时间。因此,当出现索赔时,应尽量避免通过诉讼解决。
以上是关于工程索赔的主要依据是什么的相关内容的介绍。
二。工程索赔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1.施工现场例会(现场)的会议记录和有关工程的来往信件必须妥善保管,直至所有合同履行完毕,所有索赔得到解决。
2.各种施工进度表,包括由业主代表和分包商编制的进度表。
3、施工备忘录(日记),在施工期间与索赔有关的事项,应及时记录,按年、月、日编号归档,以便查找。
4.对建筑师和工程师的口头指令进行记录,及时以书面形式上报建筑师认可,并将他们的书面指令按时间顺序归档。
5.项目照片需要专人管理,照片要标注拍摄日期。最好买一个有日期的相机,根据项目进度安排照片。
6.收集和记录每日天气报告和实际气候条件。
7.整理和保存工人和员工的工资和薪金文件,以及材料和材料的采购文件,并按月日期归档。
8.完整的工程会计资料,包括工卡、人工发放表、工资支票注销、材料采购借款单、收款发票、收款单、账目及相关图表、财务信函、经会计师认证的财务决算等。
9.所有合同招标文件、合同图纸、修改补充图纸、计划工程进度、每日工时报告、材料设备进场报告、账单(工程款支付表)应分类归档。
10.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图像记录。
三。工程索赔主要依据的处理分类
1.个人索赔:个人索赔是逐笔索赔的方式,即每次索赔发生后,提交索赔通知,编写索赔报告,要求个人结算和赔付,不与其他索赔混合。
2.综合索赔:综合索赔也叫总索赔,俗称一揽子索赔。即整个工程(或某个工程)中发生的几起索赔应合并进行索赔。也是总费用索赔,索赔整个工程(或一个项目)的实际总费用与原预算费用的差额。
索赔程序有哪些步骤?
一、工程索赔的概念
工程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非己方过错但应由对方承担的情况而造成的实际损失,要求对方给予经济补偿和/或时间补偿。
索赔是工程承包中经常发生的正常现象。由于施工现场条件、气候条件、施工进度和价格的变化,以及合同条款、规范、标准文件和施工图纸的变更、差异和延误,工程承包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索赔。
二。工程索赔程序
(1)在索赔发生后14天内,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14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以赔偿经济损失和(或)延长工期。
(3)监理工程师应在收到承包人的索赔报告及相关资料后14天内给予答复。
(4)监理工程师收到承包人的索赔报告及相关资料后,未能在14天内答复或向承包人提出进一步要求,视为索赔已被批准。
(5)当索赔继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分阶段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索赔结束后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供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
2013年工程量清单规范规定,根据合同,承包人认为不可归责于承包人的事件造成了承包人的损失,应按以下程序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1、承包人应在知道或应该知道索赔后28天内,向发包人提交一份索赔意向通知,说明索赔理由。承包人逾期未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将失去索赔权;
2.承包商应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正式向发包人提交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说明索赔的理由和要求,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3.如果索赔事件具有持续影响,承包商应继续提交持续索赔通知,说明持续影响的实际情况和记录;
4.在索赔事件影响后28天内,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最终索赔通知,说明最终索赔要求,并附上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承包商的索赔应按以下程序处理:
1.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的索赔通知后,应及时检查承包人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2.发包人应在收到索赔通知或与索赔有关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28天内,将索赔处理结果回复承包人。若发包人逾期未予答复,则视为承包人的索赔已被发包人认可;
3.如果承包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索赔金额将作为增加的合同价格在当期进度款中支付;承包人不接受索赔解决结果的,按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处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本单位公示参加工伤保险的相关信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法规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避免和减少职业危害。职工因工负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受伤的职工得到及时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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