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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扣后能拿回车吗?
被扣后能拿回车吗?天网慢慢磨。很多人做错事就想着逃避,但这在这个法治社会是行不通的。但是,很多人会好奇。受到法律惩罚后会影响他们以后的人生发展吗?以下是关于你的车被扣后能不能拿回来的问题。
被扣后能拿回车吗?
被扣车辆找回的流程是:
1、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检验报告、鉴定意见五日内,通知当事人取车;
2.当事人收到催收通知后,即可提车。经通知当事人30日后仍未领取车辆,经通知3个月后仍未领取的,由扣留车辆的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理。任何被扣留的车辆,在接到交通管理部门的取车通知后,如果在取车时被要求缴纳停车费,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条例
第五十八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检验报告和鉴定意见确认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被扣留的事故车辆。扣留车辆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
当事人逾期未收取的停车费,由当事人自行承担。经30日通知仍未领取车辆,经3个月通知仍未领取的,依法处理扣留车辆。
被扣后能拿回车吗?
车辆被交警扣留。怎么才能找回
如果是因为违法行为,可以在处理完违法行为后,到被扣留机关取回。
交警扣车的法律依据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和机动车驾驶证,并出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被扣留的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
交通警察逮捕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条例》
第四十条
当事人涉嫌犯罪的,因收集证据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扣押机动车驾驶证等与事故有关的物品和证件,并按规定出具扣押法律文书。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
扣押的作为证据的机动车驾驶证和其他物品、证件应当随案移送,并制作随案移送清单一式两份,一份留存,一份交人民检察院。实物不宜移送的,清单、照片或者其他证明文件应当随案移送。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后,应当根据人民法院的通知依法处理。
第五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完成检验鉴定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被扣后能拿回车吗?
1.因财产保全被法院扣押的,可以向法院提供相应的担保;或者与保全申请人协商,由申请人向法院申请解除扣押,这样法院解除保全措施,车就可以取回了。
2.在法院执行期间被法院扣押的,法院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后,可以将车辆返还给你;或者主动与强制执行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申请人向法院申请解除强制措施,也可以取回车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并送达申请人、被执行人或者案外人:
(一)查封、扣押、冻结案外人的财产;
(二)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或者放弃债权的;
(三)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无法拍卖、变卖,申请执行人和其他执行债权人不同意接受清偿,且无法对该财产采取其他执行措施的;
(四)债务已经清偿;
(五)被执行人提供担保,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需要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其他情形。通过登记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被扣后能拿回车吗?
车辆扣押后车辆保管应注意的问题
机动车被扣押后,案件承办人应当充分考虑办案时间的长短,对被扣押的车辆采取相应的保管措施,保证车辆的稳定性和车辆的价格。保管不当也会给我们的工作带来困难。
1.如果案情复杂,处理时间长,被扣留的车辆不宜露天存放,以免时间长了,车辆各部件受风吹日晒雨淋生锈,应停放在车库保管。前几年,某法院在执行一起案件时,由于执行不规范、制度不健全、措施不到位,将被扣押的车辆露天存放。由于种种原因,该案长期未能结案。
后来车辆拍卖、变卖失败,申请执行人拒绝接受车辆以实物抵债。返还给被执行人时,被执行人因车辆腐蚀严重而拒绝接收,并要求法院赔偿损失,四处上访,不仅影响了案件的处理,也成为法院的负担,影响了法院的形象。
2.如果冬季滞留车辆,要将发动机水箱中的冷却水排出,防止严寒冻住身体造成损失。
3.扣押车辆的保管也要注意防火防盗,要贴封条,指定专人保管。
4.案件承办人应当指定专人保管扣押车辆,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对扣押车辆进行必要的维护和修理,相关费用在结案时一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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