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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手动拨打上海12368?
如何对抗上海12368打工者?在我们的日常工作和生活中,难免会遇到一些肆意侵害他人利益的人。对付这种人,最明智的办法就是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现在每个城市都有诉讼服务热线。接下来,我们来看看如何对抗上海的12368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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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拨打12368。连接后根据语音提示选择语言和地区,然后按“0”转人工服务。
2009年1月,中国“12368”司法服务热线第一个试点单位——北京法院“12368”司法服务热线正式开通。“作为最高人民法院批准的首批试点单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12368”司法服务热线经过两年建设,已初步投入使用。
开通的“12368”司法服务热线可为公众提供北京市各级法院各类诉讼知识、地址、路线、联系方式等静态信息;随着服务热线的进一步建设,还将为诉讼当事人提供动态案件进展,并提供舆情调查、信访等服务。
法院的地址和路线可以短信的形式发送到用户指定的手机上;动态信息服务开通后,可根据需要将立案须知和案件文书的详细内容传真至指定号码。
“12368”服务公众和诉讼参与人,以诉讼流程、诉讼知识咨询等静态信息为服务内容,以案件审理、执行等动态信息为服务内容,以电话接访、语音、短信、传真等服务方式为公众参与诉讼活动提供服务和便利。
“12368”为积极回应群众新期待,提高司法服务质量和效率,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我国司法的人文关怀,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开通了12368诉讼服务热线。作为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1368诉讼服务热线既是司法便民的新举措,也是深化司法公开、自觉接受监督的新途径。
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可在工作时间拨打12368查询案件是否受理、合议庭成员、开庭时间、办案进度、处理结果等信息。也可以咨询程序问题。也可以通过自助系统查询24小时案件信息。
2368还向公众提供诉讼引导的自助查询和人工咨询服务。为了更好地满足群众的多样化需求,最高人民法院下一步将继续完善和丰富服务内容。
上海12368如何手动拨打2
12368诉讼服务注意事项
通过座机或手机拨打12368,可以联系法官,查询案件,咨询诉讼,对法院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或来信、来访、投诉。
“12368”是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人民法院司法信息公众服务号,全国通用。如果当事人是本地的,直接拨打“12368”;在外地需要拨“本地区号+12368”。
1.诉讼服务时间:12368热线服务时间为工作时间(8:30-17:30,周末、节假日除外,下同),自助语音服务时间为24小时;窗口和短信诉讼服务的时间为工作时间;网络、微信、微博等诉讼服务24小时可用。
2.当事人或代理人使用12368诉讼服务平台查询案件、联系法官、收发材料、信访、建议等功能时。,需要通过《案件受理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中告知的诉讼服务密码确认身份。
服务密码由审判流程管理系统自动随机生成,与案号相对应,具有唯一性和特定性。因此,请当事人或代理人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诉讼服务密码,避免因诉讼服务密码泄露导致身份被他人冒用而造成的不良后果。
注:拨打12368,具体服务时间根据各地法院规定。
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主要业务
1.案件信息查询,协助查询案卷是否已移送中级人民法院,是否已在中级人民法院立案,案件进展,缴费等相关信息。
2.协助联系法院工作人员,提供书记员和相关法官的办公室电话,通过留言等方式向法院工作人员传达诉求。
3.提供诉讼指导,解答一般程序性法律问题,如起诉、上诉、再审、退费等。
服务热线在各方面日趋完善和成熟,在司法为民、司法公开、诉讼服务、审判协助等各个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6]
上海12368如何手动呼叫3
12368如何发现自己是否被起诉
一般来说,你会收到12368起诉的短信通知,上面有案号、开庭时间、法院名称、起诉理由、开庭时间;或者从邮政特快专递收到法院传票。一般来说,负责你案件的法院书记员会在邮寄传票前用座机给被告打电话核实收件地址,有时也会电话通知被告到法院领取文件;也可在周一至周五上午08:00至12:00或下午14:30至18:30拨打12368。
查询自己是否被起诉的流程如下:
1.登录微信:打开微信APP,登录微信;
2.点击发现:在微信首页,点击下方的发现;
3.点击小程序:点击发现页面底部的小程序;
4.搜索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在小程序搜索框输入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点击搜索,点击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所属小程序;
5.点击我是当事人:进入页面后,点击我是当事人;
6.输入信息,登录,查询。选择个人或公司。选择证件类型后,输入证件号码、真实姓名、真实手机号,点击获取验证码,将收到的验证码输入验证码框,最后点击登录查询是否被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法享有的起诉权。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诉讼,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不予受理;如果原告不服裁决,可以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5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答辩书应当记录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和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和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未提出答辩,不影响人民法院的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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