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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骗得20万精神损害赔偿。
妻子出轨需20万精神损害赔偿。法律问题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非常普遍,可以说是息息相关。其实很多人对法律问题并不了解仔细。以下妻子出轨花费20万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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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损害赔偿的计算可以参考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十五条规定,确定赔偿数额,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和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后果、影响,确定侵权人的责任。
根据司法解释,离婚过错方精神损害赔偿的计算应当考虑加害人的过错程度、受害人的精神损害程度、具体侵权情节等因素。
离婚损害赔偿纠纷有四种:
(一)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无过错方依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向人民法院主张损害赔偿。本案中,当事人在离婚协议时已明确表示放弃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离婚。
(二)依照《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无过错方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被告不同意离婚,又不依据本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三)以无过错方为被告的离婚诉讼,一审时被告未依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四)离婚诉讼以无过错方为被告的,人民法院调解离婚后,无过错方有权在离婚后一年内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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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女方出轨离婚是否赔偿精神损害赔偿?
“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因此,无过错方可以要求作弊者支付精神赔偿。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1043条规定,家庭应当树立良好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心;家庭成员应当尊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谐、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二)与他人共同生活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其他重大过错。
二。如何提高无过错方的损害赔偿?
离婚诉讼中提起诉讼请求一般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单独提起诉讼,即在离婚诉讼之外单独提起民事诉讼;另一种是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起诉讼,法院一并审理。离婚时,无过错方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必须与离婚诉讼同时提起,否则法院不予受理,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离婚诉讼期间,无过错方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行使必须与离婚诉讼同时提起。
离婚诉讼中,无过错方提出离婚的,必须同时提出赔偿请求,否则法院不予支持。
(2)协议离婚的赔偿请求权,可以在婚后一年内向法院提起。当事人同意离婚并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向法院提起赔偿诉讼。但如果双方在离婚协议时已明确表示放弃,法院不予支持。
(3)离婚时无过错方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不适用“过错相抵”原则。双方都有过错的,如与他人重婚、与他人同居、遗弃家庭成员等,任何一方都不能以对方有过错为由主张损害赔偿。
无过错方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为婚姻关系期间履行了忠实义务的配偶一方提供了更高的保护,但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行使不仅是一个实体问题,也是一个程序问题。但是,这里的过错并不是我们所理解的日常生活中的过错行为,而是民法典中明确规定的过错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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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出轨精神损害赔偿?
出轨不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在离婚赔偿制度中,精神损害赔偿是指因配偶一方的过错导致婚姻关系破裂而离婚的精神痛苦和内心创伤。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过错方赔偿精神损害。物质赔偿是指因配偶一方的过错造成无过错方财产受损,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过错方赔偿损害。
二。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律基础
民法典的基本理论规定了一般民事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因为离婚案件也是民事案件,离婚损害赔偿是婚姻家庭中的一种侵权行为,所以应当符合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可以适用民法典的规定。
(1)行为的违法性。违反法律是其承担侵权责任的前提。关于离婚损害赔偿,《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了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此类违法行为主要是指与他人重婚、非法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故意杀害家庭成员。因触犯刑法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也是导致婚姻破裂的行为。
(2)存在损害事实。无论损害后果是否可以用金钱衡量,只要是受害人的人身或财产利益受到损害的事实,就构成损害事实。
在离婚案件中,是指因夫妻一方的违法行为导致婚姻关系破裂,一方提出离婚,无过错的一方遭受财产和非财产损害。离婚中财产损害的范围仅限于无过错的一方因离婚而遭受的现有财产权益的损失。离婚涉及的非财产损害包括人身伤害和精神损害。在接下来的章节中,将详细描述人身伤害和精神伤害。
(3)有因果关系。主要是指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是否存在内在的必然联系。因果关系复杂多变,但在离婚案件中,主要指夫妻一方重婚、非法同居、虐待、遗弃等违法行为,是导致夫妻婚姻关系破裂、离婚的主要原因。也是无过错配偶一方遭受财产损害和非财产损害的直接原因。
(4)行为人的主观过错。过错是侵权行为构成要件中的主观因素,反映了行为人实施侵权行为时的心理状态。过错的主观态度有故意态度和过失态度两种。侵权行为中过错程度的划分不影响其民事责任。
离婚案件中,离婚损害赔偿以夫妻一方的过错为主观要件。人的过错是实施违法行为的配偶主观上违反了民法典或其他法律,有过错的配偶有重婚、非法同居、虐待、遗弃等离婚原因。
三。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
第1091条损害赔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与他人共同生活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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