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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生育津贴包括哪些项目?
宁波的生育津贴包括哪些项目?企业必须在女职工在社保中心财务部扣款后的次月20-25日,持所需资料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申领。宁波生育津贴包括哪些项目?
宁波生育津贴1包括哪些项目
生育津贴享受的待遇
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职工,生育(流产)期间仍参保,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产妇津贴:
(本单位当月人均工资/30天*假期天数)假期天数:
(1)正常产假90天(含产前检查15天);
(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3)晚育假15天;
(4)难产假。剖腹产、会阴三度破裂增加30天;吸引、产钳分娩、臀位分娩增加15天;
(5)多胞胎产假,每增加一个婴儿增加15天;
(6)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怀孕不到4个月零30天;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7个月以上死胎、死产、早产的为75天;
2。生育医疗费用
(1)在医保中心就医确认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与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2)妊娠16周前突然流产,在非定点医院急诊、产假期间发生产科并发症的,按核定金额报销。
(三)异地分娩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据实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贴
(1)顺产7个月以上流产的: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25%;
(2)难产、多胞胎: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
4。一次性补贴
在一、二级医院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助。
备注:生育津贴应在孩子出生后五个月内支付。
宁波生育津贴2包括哪些项目
根据生育保险政策,生育津贴必须由用人单位申领。
企业必须在女职工生育的次月20日-25日到社保中心财务部门扣款后,持所需资料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申领手续。
一般会在次月中下旬将生育津贴打到单位账户,再由单位发放给个人。
简单来说,生育津贴可以在办理完生育津贴的申领手续后,于次月中下旬申报发放。
生育津贴的计算标准:
生育津贴按照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和《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暂行规定》规定的产假期限和本人生育时的缴费基数全额发放。具体标准如下:
1.正常分娩算3个月。额外0、5个月的难产;多胞胎的情况下,每多生一个婴儿,就多生0或5个月。
2.怀孕三个月内自然(人工)流产的,按一个月计算;自然流产或引产3个月以上不满7个月的,按1个月或7个月计算。
3、早产7个月以上的按第一项规定标准计发。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产前检查、分娩、手术、住院、药品和治疗分娩并发症的医疗费用。
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包括因实施计划生育而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皮下埋植、流产(包括药物流产)、引产、绝育、复通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宁波生育津贴3包括哪些项目
男职工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1、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男职工,可以申请一次性生育津贴: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和法定生育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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