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台-系统设置-扩展变量-手机广告位-内容广告位一 |
工伤认定的情形有哪些?
工伤的案例有哪些?现实生活中,每年发生工伤的劳动者很多,工伤会根据后果进行划分。劳动者受伤程度不同,得到的赔偿也就不同。那么工伤的案例有哪些呢?
1 .工伤认定有哪些情形
七次法定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有七种法定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受到事故伤害的;
【认定要点】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没有证据证明非工作原因造成的,也可以认定为工伤。
(二)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工作或者收尾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识别要点】所谓“准备工作”,是指在工作开始前的合理时间内,与工作相关的准备工作。如交通工具、材料准备、准备工具等。所谓“整理工作”,是指下班后合理时间内与工作有关的整理工作,如清洁、安全存放、工具和衣物等。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履行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认定要点】在“因工作职责遭受暴力等意外伤害”中,因工作职责遭受暴力伤害是指暴力伤害与工作职责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4)患有职业病的;
【鉴定要点】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可以直接认定为工伤。
(五)因工负伤或者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识别点)外出工作的时间段包括
1.员工因工作需要在工作场所以外从事与工作职责有关的活动或者被用人单位聘用的期间;
2.员工被用人单位安排外出学习或开会期间;3.其他因工作需要外出期间。
职工在缺勤期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个人活动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学习、参加会议受到伤害的,不能认定为工伤。
员工因工作原因缺勤期间发生事故下落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三个月内支付工资,第四个月起停发工资。工伤保险基金将按月支付他的供养亲属抚恤金。
生活有困难的,可以垫付50%的一次性死亡补助金。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依照本条例第三十九条关于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识别要点】“上下班途中”包括:
1.在合理时间内往返工作地点、住所、经常居住地和宿舍的合理路线。
2.在合理时间内往返工作地点和配偶、父母、子女居住的合理路线上;
3.从事日常工作和生活所需的活动,并在合理的时间和路线上下班途中;
4.在合理时间内通过其他合理路线上下班;
“非主要责任”事故包括交通事故和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
“交通事故”是指《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的因车辆在道路上的过错或者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
“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道路”是指高速公路、城市道路以及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场所,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供公众通行的场所。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认定工伤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工伤认定不是受伤后直接向公司提交证明报销,而是申请工伤认定,做出等级评定,才能享受工伤待遇。
申请工伤认定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登记表、工伤认定申请表和工伤申报证据清单。并提交以下材料:
1.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已成立的有效证明,
2.受伤员工的员工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医疗机构的伤后诊断病历或职业病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4、两人以上的旁证(证人证言)
符合下列条件的,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出差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伤害的,需提交《工作派遣书》、《出差通知书》或其他能证明出差的“原证明”材料;
(2)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需提交上下班时间表和从单位到职工住所的正常路线图;交通行政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个人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需要机动车驾驶证;
(3)属于交通事故的,需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相关证明;
(4)属于借调和劳务输出人员的,须提交双方单位的协议;借用劳务输入单位的事故调查报告;且劳动关系所在单位申报并提交劳动合同文本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出口工人名单(双方盖章确认);
(5)直系亲属代表工伤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的,还须提交有效的委托证明和直系亲属证明;
(6)单位工会组织代表工伤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的,还须提交单位工会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明;
6.区工伤申报经办部门收到投诉人提供的材料后,会认真审核。材料齐全,符合申报条件的,出具受理通知书,提交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对不符合工伤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工伤认定的情形有哪些2
工伤申报程序如下:
应用;
接受;
60日内经审查符合鉴定条件的,特殊情况可延长30日作出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并告知单位和个人。
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应当告知申请人。
申报工伤需提交的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证明;
3.病例、诊断证明等医疗诊疗记录;
4.职业病的,应当提供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
5、交通事故等第三方侵权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和工伤医疗的相关资料。
3 .工伤认定有哪些情形
一、工伤认定流程是什么,认定需要哪些材料
1.职工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这是其法定义务。
2.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依法直接申请工伤认定。
据此,这种申请必须满足一个前提条件,即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工伤认定。但是,非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时,受伤害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可以直接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所需信息:
1.填写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3.医疗诊断证明/职业病诊断证明(医疗机构出具的工伤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
4.员工居民身份证;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北京企业信用网查询的企业信息/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间非营利组织登记证书/法人任免通知或有关行政机关的批文等。;
6.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
7.单位事故报告、见证证明材料、见证人身份证和见证人劳动关系材料;
8.社会保险登记证、农民工工伤保险支付协议、包含建设项目名称、总造价、工期等内容的分包合同(施工单位)等。
9.职工委托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的委托书、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的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用人单位申请);
10.职工与其近亲属关系证明、申请工伤认定的委托书、委托人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非用人单位申请);
11.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齐全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当场或者在1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12.酌情提供所需信息。
发表评论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