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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合作协议书模板锦集5篇
在生活中,很多情况下我们需要用到协议,签订协议可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到底应如何拟定协议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股权合作协议书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股权合作协议书 篇1
合伙人(甲方): 身份证号:
合伙人(乙方): 身份证号:
合伙人(丙方): 身份证号:
经三方考查认定在 号门面房开店,店面项目为133号,在平等,自愿、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甲乙丙三方自愿合伙经营店面,三方对店面装修及购买设备的费用进行均摊;此门面每年租金为4。8万元,甲方每年摊租金为1万元,乙方每年摊租金1。9万元,丙方每年摊租金1。9万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二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协议;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③执行协议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在不给合伙事务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早1个月告知全体合伙人并经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⑤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项目分红,转让时必须转让给合伙人,不能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三条 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甲方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①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②购进常用货物;
2。其他合伙人的权利: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四条 每月日为分红日。 每月营利(总业绩)扣除所有应支出后为当月纯利润。三方的红利按每月纯利润进行分配,甲方为纯利润的40%,乙方为纯利润的30%,丙方为纯利润的30%。
第五条 三方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起诉法院。如有任何一方不履行协议,应承担本年度总收入10%的违约金。
第六条 以上合同若有更改,须经甲、乙 丙三方同意后方可更正。
第七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甲方):
合伙人(乙方):
合伙人(丙方):
签约日: 年 月 日
股权合作协议书 篇2
甲方(转让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邮编:
乙方(受让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邮编:
鉴于:
1、本协议签署时,甲方为 公司(下称目标公司)的股东,甲方持有目标公司 %的股权。
2、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 %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件与价款受让该股权。
经双方友好协商,现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目标公司基本情况
1、目标公司成立于 年 月 日,住所为: ,公司类型为: ,注册资本 万元、截止本协议签署时实收资本 万元。目标公司法定代表人为: ,经营范围为:
2、本协议签署时目标公司股东及其持股比例:
3、本协议签署时目标公司债权债务情况详见本协议附件1。
第二条 各方陈述和保证
1、甲方已缴清目标公司出资,不存在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的情形。
2、甲方保证其转让给乙方的目标公司股权是甲方真实、合法拥有的,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质押等任何权利负担,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不具有司法、行政机关已依法裁定或以其他措施加以限制的情形。
3、本协议生效后之任何时候,甲方保证不与任何其他方签订任何形式的法律文件、亦不会采取任何其他法律允许的方式对本协议项下的股权进行任何形式的处置,该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质押、委托管理等。
4、甲方就本次股权转让已取得其按照法律规定或章程约定必要的内部授权与批准,有权签署和履行本协议(详见附件2)。目标公司其他股东已就放弃该股权的优先购买权作出书面说明(详见附件3)。
5、甲方保证除本协议已披露的债务外,目标公司无任何其它债务。甲方未披露的目标公司已有及或有债务一律由甲方承担。
6、甲方保证全力配合目标公司、乙方签署工商变更的相应法律文件,完成本协议项下全部目标公司股权转让的所有工商变更手续。
7、乙方有权签署和履行本协议。
第三条 转让标的、股权转让价款与付款方式
1、甲方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 %的股权转让给乙方。
2、本次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元(小写: 元)。
3、本次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采取下述第 种方式:
(1)一次性付款:
乙方应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工作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股权转让款。甲方应在乙方支付上述款项之日起的 个工作日内协助配合目标公司、乙方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完毕本协议项下的目标公司股权转让手续。
(2)分期付款:
第一期:本协议生效后 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款 元整(小写: 元)。
第二期:甲方收到上述第一笔款项之日起的 个工作日内,应向乙方交付目标公司的营业执照、印章、账册、业务合同及人员名册。(注:甲方为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时约定。)
第三期:甲方收到上述款项之日起的 个工作日内,应协助配合目标公司、乙方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完毕本协议项下的目标公司股权转让手续。该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款 元整(小写: 元)。
如本次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 工作日内无任何第三方就本次股权转让向乙方主张权利,则自前述期限届满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尾款 元整(小写: 元):
(3)其他付款方式:
4、如果甲方有任何违反本协议约定的行为,乙方有权在尚未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中扣除因甲方的违约行为给目标公司、乙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及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支付的违约金。
5、甲方应在收到各期股权转让价款后向乙方出具正式、合法、有效的发票。
6、甲方接受上述股权转让款的银行账户信息:
(1)开户行:
(2)户名:
(3)账号:
第四条 目标公司的债务处理
1、本协议已披露的目标公司债务按下述第 种方式处理:
(1)由目标公司自行承担。
(2)由甲方承担。
2、甲方未披露的目标公司已有及或有债务一律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股权交割
1、本协议项下的股权交割日,按照法律和目标公司章程的规定以下列第 项日期为准:
(1)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完毕之日。
(2)乙方名称记载于目标公司股东名册之日。
(3)甲方向乙方交付目标公司的营业执照、印章及账册之日。
2、股权交割日后,乙方按照法律和目标公司章程的规定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第六条 过渡期安排
本协议生效至股权交割日前,为本次股权转让的过渡期。在此过渡期内:
1、甲方应善意行使其目标公司股东权利,除目标公司日常管理开支及办理本次股权转让相关事宜外,目标公司不得新增任何债务,否则由甲方承担。同时,甲方不得对其享有的目标公司股权进行任何形式的处置,该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质押、委托管理等。
2、 (注: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添加。)
第七条 费用及税费承担
本次股权转让的全部费用及税费,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按相关法律规定由甲方、乙方各自承担。
2、 。
第八条 通知及送达
一方应以 方式向另一方发出本协议相关的通知,通知发往该方在本协议文首所列地址即视为送达。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行为均构成违约。
2、如乙方不能按本协议的规定按期支付股权转让款,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万分之 的违约金;逾期 日以上,甲方有权单独解除本协议,并在扣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本协议标的金额百分之 的违约金后,将乙方已支付的股权转让款的剩余部分退还给乙方。
3、如果甲方未能够在本协议规定的时间内协助乙方办理完毕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股权的工商变更手续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支付乙方已付款项万分之 的违约金,逾期 日以上,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甲方除应退还乙方已经支付的全部股权转让款外,还应向乙方支付本协议标的金额百分之 的违约金。
4、甲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作出虚假陈述、保证或未履行其承诺的,应向乙方支付本协议标的金额百分之 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相应损失。
5、甲方就目标公司未向乙方披露的债务,应当就未披露的债务按转让股份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当甲方就目标公司未向乙方披露的债务超过 元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6、甲方违反本协议过渡期安排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本协议标的金额百分之 的违约金。
7、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其它义务的,违约一方应向守约方支付本协议标的金额百分之 的违约金。
第十条 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2、出现法律规定或本协议约定情况的,一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3、本协议解除时,如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双方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本协议解除之日起 工作日内,甲方退还乙方已支付的股权转让款。甲方退还前述款项之日起 工作日内乙方应将本协议项下已受让股权无偿转让至甲方名下。
(2) 。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协议约定事项的,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 保密
除非法律明确要求,任何一方均不得就本协议、其他附属文件及拟进行的交易,在未经本协议各方一致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作出任何公开或披露。
第十三条 适用的法律和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的订立、履行及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与本协议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的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协议生效的条件
甲方向乙方提交本协议附件列明文件齐备且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捺印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 本协议附件
1、目标公司债权债务情况。
2、目标公司关于同意本次股权转让的股东会决议。
3、目标公司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说明。
第十六条 其他
本协议由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在 签订。
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各执 份,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份,目标公司留存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各方另行协商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为协议签署页)
甲方(盖章):
法定(或授权)代表人(签名):
乙方(盖章):
法定(或授权)代表人(签名):
目标公司确认(盖章):认可本协议并接受本协议对其义务的约定。
股权合作协议书 篇3
甲方:xx实业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经前期相互了解,就乙方拟对甲方进行股权投资并协助甲方在马来西亚证券交易所上市进行战略合作。为规范双方在合作过程中的商业行为,明确双方在合作上的权利、义务,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就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基本情况
1.1拟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
甲方为在中国大陆注册成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竹建材(见附件--公司概况)。
1.2拟定的上市目标地
根据企业的'基本情况,双方拟定,乙方将协助甲方到马来西亚证券交易所上市。甲方作为拟上市公司,保证公司的业务独立、资产完整且产权明晰,并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运作。
2.合作方式
2.1、投资方案:乙方以现金方式投资甲方。
2.2、乙方投资之现金作为甲方在完成股权重组之前的净资产增资,增资后由香港康尔公司进行股改,股改后按(人民币)0.2元每股发行到康尔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2.3、在甲方完成股权重组之后,根据甲方的财务审计报告确定乙方占甲方股份比例(见附件--甲方截止20xx年6月30日财务审计报告)。
3.减持或退股约定
3.1甲方上市成功,按公司法和证券法规定,乙方持有甲方的股份转让权,并约定转让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的三分之一。
3.2甲方预计在20xx年6月30日前上市,若因特殊原因未能如期上市,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退还全部出资额,同时按银行活期利息给予补偿。.
3.3如果在上市前甲乙双方在生产经营或其它方面存在重大分歧或是乙方滥用股东权利,甲方可回购乙方在甲方的股份,自行处理。
4.优先购买权
乙方有权在甲方再行股权融资时候,按其股份比例(完全稀释)购买相应数量的股份。
5.尽职调查
乙方在股权融资合作协议签署后,有权对甲方进行法律和财务方面的尽职调查,甲方有义务提供相应财务资料给予配合。
6.声明与承诺
6.1甲方是依照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具备完整的权力和授权拥有、经营其所属财产,从事其营业执照中及向乙方书面、口头所描述的业务,与乙方签署本合同的行为,已经甲方股东会通过;
6.2在签订正式合同时,不存在与甲方有关的、正在进行之诉讼、仲裁;或任何就该等诉讼、仲裁未履行之判决或命令。
7.合作过程中的保密义务
为保证双方的权利和商业利益,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如下有关保密管理的约定:
7.1双方承认及确定彼此就投资、上市交换的任何口头或书面信息、资料均属机密资料,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规定对该等信息和资料进行保密。即使最终双方未能合作成功,双方对该项目及对方的一切信息具有至少三年的保密义务,但若该信息已经通过非双方的渠道被其他方获悉则不在此限。
7.2任何一方可将上述条款所述需保密信息根据需要向其法律或财务顾问披露,但该方应保证其获悉保密信息的法律或财务顾问亦受上述保密义务的约束,若其专业顾问违反本合同的保密规定,则其应承担连带责任。
7.3双方同意,在发生下列任一情形时,相关方将无须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就相关信息进行保密:
7.3.1公众人士已经通过本合同双方以外的渠道知悉需保密的信息,则双方无须再就该等信息进行保密;
7.3.2按中国法律、上市规则的要求,一方需披露保密信息,则该方可按照相关法律、上市规则的要求进行披露。
7.3.3无论本合同以任何理由终止,上述保密义务仍然生效。
8.勤勉尽责与诚实信用
双方在按照本合同规定展开合作的过程中,均应恪守勤勉尽责的精神和坚持诚实信用的原则,完成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双方须遵守同行业通行的商业道德与职业规范,竭尽全力为对方的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持,以促使项目顺利获得成功。
9.生效日期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并投资现金到指定账户之日起生效。
10.违约责任
一方违反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保证、承诺,均构成违约,应当赔偿因此给另一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11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签署、成立、生效、履行、解释、终止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由本合同产生的及/或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争议应由双方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一方可就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起诉。双方约定本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为合同签署地法院。
12.其他规定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本协议由下列双方于 年 月 日在 签署。
股权合作协议书 篇4
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微财(上海)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简称蚂蚁天使平台)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平武路38号608室
电话:021-61520015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就蚂蚁天使平台向甲方提供股权众筹融资服务事宜,达成本服务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拟募集资金计人民币万元并承诺以所募集资金增资扩股,出让公司%的股权,乙方项目投后估值为人民币万元。
第二条委托期限
服务期限为3个月,自20xx年月日起至20xx年月日止。
上述服务期限届满未达到募集资金额度或仍需融资项目众筹的,双方需另行签订融资项目众筹协议或以书面形式将本合同服务期限延长。
第三条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3.1及时向蚂蚁天使平台提供关于委托事项的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文件资料。
3.2积极配合蚂蚁天使平台、蚂蚁天使平台委托的第三方机构以及投资人对甲方的尽职调查,保证所提供信息的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3.3遵守蚂蚁天使平台的会员规则及交易规则,维护蚂蚁天使平台公信力,不得从事有损蚂蚁天使平台利益的行为。
3.4应对蚂蚁天使平台推荐的投资人的建议及时做出回应,并安排与投资人进行会谈(如投资人要求)。
3.5甲方应基于其独立判断做出融资决策,其融资风险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4.1蚂蚁天使平台应全程参与甲方拟融资项目的信息发布、融资指导、品牌宣传等环节,并利用自身资源保障上述环节的顺利实施。
4.2蚂蚁天使平台应认真履行对甲方基本资料审核调查的职责,有权就甲方的所有信息进行询问和调查。
4.3蚂蚁天使平台按照蚂蚁天使平台的交易规则及会员规则对参与承诺投资的投资人进行初步审查,但蚂蚁天使平台不对审查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承担责任。
4.4蚂蚁天使平台应当协助甲方安排商务谈判、设计融资方案等整体融资事宜;并促成甲方与蚂蚁天使平台上参与众筹的投资者成立合伙企业并签订投资协议书。
第五条排他性
5.1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90日(以下简称排他期)内,蚂蚁天使平台为甲方的独家股权众筹融资顾问。
5.2在此期间公司乙方不能撤销此次众筹融资,并有义务接受投资人的认购投资,也不能在其它众筹投资平台进行宣传。在此期间公司如撤销此次众筹需赔偿蚂蚁天使平台人民币壹拾万元违约金。
第六条保密
甲方、蚂蚁天使平台双方及其委派的工作人员,对本协议的内容及在服务过程中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应予以保密。未经对方事先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和披露本协议及对方的项目材料、书面报告等相关信息与文件。
第七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同意并承诺,对于因其违反本协议约定而使对方遭受的或/和与之有关的所有损失,其将向对方做出赔偿,使之免受损害。
第八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8.1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与解释。
8.2凡因本协议所发生的或/和与之相关的任何争议,应首先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自一方提出协商,三十日内双方协商不能解决或/和一方不愿通过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将该等争议向微财(上海)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本协议的生效、变更、解除、终止
9.1本协议自甲方同意接受本协议全部条款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生效后,对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9.2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和以确认函形式予以确定,所签补充协议和确认函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所签补充协议和确认函为准。
9.3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解除或/和终止。
甲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20xx年月日
乙方:微财(上海)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20xx年月日
股权合作协议书 篇5
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合作社,于年月日成立,由甲方与其它成员合资成立。注册资金为人民币万元,实际已投资人民币万元。甲方愿将其占合作社%的股权全部转让给乙方。现甲、乙双方经协商,就转让股权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一、从年月日起,甲方将原出资万元(占合作社注册资本的%)全部转让给乙方。
二、转让价款:乙方受让甲方转让合作社的股权,乙方需支付转让金万元给甲方。此款分两次支付。第一次:在合同生效后5天内,乙方支付定金万元。第二次:在乙方成为合作社正式成员,并办理合作社法定代表人变更完毕后5日内一次性付清支付。
三、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应将合作社变更股东的事宜,报合作社理事会备案,并修改合作社章程,修改合作社成员资料,如需要召开成员大会,以成员大会决定为准。
四、在合作社理事会(或成员大会)通过修改合作社章程和会员资料后,由甲方协助乙方将上述材料交向政府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部门办理批准、变更登记手续。
五、甲方自转让合作社股权之日起,不再是合作社的成员,不得以合作社的名义对外从事任何活动,不再享有合作社权利或者义务,不享有合作社利润和承担风险及亏损。
六、甲方自转让股权后,同志不再担任合作社的负责人,新的法定代表人由乙方担任。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协助乙方召开成员大会,决定乙方担任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并修改合作社章程。甲方应当协助乙方,在政府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部门办理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登记手续。
七、在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转让有关的费用(如公证、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由乙方承担
八、双方特别约定:如本合同生效后,50个工作日内,乙方不能成为合作社成员,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退还乙方支付金额。
九、违约责任
(1)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转让价。每逾期一天,应支付逾期部分千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2)如本合同生效后,60个工作日内,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成为合作社成员或者不能成为合作社法定代表人,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双倍退还定金。如因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金不能补偿的部分,还应支付赔偿金。
十、合同如发生纠纷,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政府主管部门、合作社各一份,四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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