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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退休的时候能拿到失业救济金吗?
退休后可以领失业金吗?很多人都知道到了一定年龄就需要退休,但很多人退休后还是会出去工作。有时,如果他们没有工作,他们想得到失业救济金。有兴趣的话,退役后过来看看能不能得到相关信息。
当我从失业救济金中退休时,我能得到1吗?
你不能。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符合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有求职需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第十五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再就业;
(二)应征服兵役的;
(3)移民国外;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五)被判处有期徒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扩展数据: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缴费满1年不满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超过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重新就业、重新失业后,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第十八条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确定。
第十九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就医的,可以按照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领取医疗补助金。医疗补助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二十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在职职工的规定,对其家属发放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第二十一条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满一年,单位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未续订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其工作时间向其支付一次性生活补助。补贴办法和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二十二条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的,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失业保险关系随之转移。
第二十三条符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失业人员,按照规定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当我从失业救济金中退休时,我能得到2吗?
工人退休不解除劳动合同,不能领取失业救济金,但退休人员可以领取基本养老金。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四条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四十五条符合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工人退休不解除劳动合同,不能领取失业救济金,但退休人员可以领取基本养老金。
我能拿到失业保险金吗?退休案例1:父亲的失业保险金。当时经办人员说24个月就能拿到,现在快办完了。听说父亲这种情况其实可以领退休金。是这样吗?答: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两年或者因特殊原因失业的人员...想多了解一下他们退休能不能领到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可以退吗?
情况1:
父亲的失业保险。当时经办人员说24个月就能拿到,现在快办完了。听说父亲这种情况其实可以领退休金。是这样吗?
答:失业人员到期领取失业保险金,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两年的,或者因特殊原因确需放宽,就业服务机构多次进行职业介绍,确因无主观原因不能再就业的,可以由本人申请,经区县就业服务机构核实,市失业保险管理中心批准,可以继续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直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标准为第13-24个月计算标准的80%。低于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
情况2:
单位能给产品当工资吗?
问:我们公司是做洗护用品生产的,这几年效益一直不好。特别是今年以来,工资没有按时足额发放。这个月,领导简单的告诉我们,要自己把产品发出去找市场,卖了就交钱。我们都觉得这样做不对,觉得很委屈,但又说不出为什么。想问问单位这样做可以吗?
答:根据《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的规定: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报酬,即纳入工资总额统计的货币收入。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不得以实物或者有价证券代替货币支付工资。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了解一些常见的法律知识,以便在需要帮助的时候,运用法律知识维护自己的权利。
当我从失业救济金中退休时,我能得到3吗?
女性达到退休年龄后劳动合同到期可以领取失业救济金吗?
对于公司员工的失业保险,只有在员工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后才能领取,并且还要求员工没有提出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即员工没有主动解除劳动合同,领取失业救济金前失业保险已经缴纳满一年。
谁可以领取失业救济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符合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因本人意愿以外的原因中断就业;
失业救济金和养老金不能同时领取。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因此,对于上述因劳动合同到期而失去工作的员工,他们没有资格领取失业救济金,因此无法领取。
根据我国相关保险规定,失业人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才能领取相应的失业保险金金额,并按相关规定允许享受其他失业待遇。
条件一:想要领取失业救济金,首先需要满足的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
条件二:想要领取失业救济金,还需要满足劳动者失业不是自愿行为。
条件三:想要领取失业救济金,还需要满足劳动者失业后按照相关法律程序完成了失业登记的要求。
条件四:想要领取失业救济金,最后需要满足的是劳动者有求职意愿,有求职所需的要求,愿意接受相关人员介绍的就业培训以及相关的职业推荐。
符合上述条件的,只能在失业后领取失业救济金,所以,对于上述女性,不能领取失业救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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