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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聘请合同(15篇)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法律顾问聘请合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法律顾问聘请合同1
甲方:
乙方:
甲方因业务需要,特聘请乙方担任法律顾问,现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指派律师及聘期
经与甲方协商,乙方指派 律师为甲方提供本合同项下的服务,如果指派律师因出差、休假等原因暂无法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乙方应另行指定其他符合条件的律师临时接替指派律师的工作。聘期为壹年,时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二、顾问律师的任务和服务范围
顾问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的任务,是为甲方按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生产、经营、管理和其他经济活动提供法律服务,受甲方的委托办理有关的法律事务,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1、规定费用项下的服务
在甲方支付了规定费用后,乙方应在下列事项范围内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1)为甲方就其日常业务运营中所提出的问题或疑问进行法律研究,提供口头或书面的法律咨询书;
(2)根据甲方要求,审查并修改甲方因日常业务运营需要而与第三方签订的协定、合同及其它法律文书,出具一般性的法律意见;
(3)就甲方在日常业务运营中的债权债务纠纷等有关事项,与第三方进行交涉,出具律师函,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4)应甲方要求,起草并以甲方名义在公共媒介公布法律公告;
(5)应甲方需要不定期向甲方提供最新法律动向;
(6)依据甲方要求,向甲方员工提供有关的法律培训;
(7)就甲方的商业计划或融资计划提出口头的初步法律意见;
(8)根据甲方要求,审查甲方的内部管理制度,劳动合同文本及与之相关的培训协议、保密协议等;
(9)参与并协助甲方同政府相关部门、各商业合作伙伴就甲方的经营和业务进行沟通。
2、规定费用项以外的服务
在规定费用的服务以外,乙方还应提供以下业务服务,费用应根据提供服务的具体情况有双方另行协商决定。
(1)就甲方在运营中的合同签订、融资、兼并、合并、分立、对外投资、公司股票发行上市、清算以及其他重大事宜的有关专项法律问题进行法律研究,出具正式的书面法律意见;
(2)就甲方在运营过程中的合同签订、融资、兼并、分立、对外投资、公司股票发行上市、清算以及其他重大事宜的有关专项法律问题代表甲方与第三方协商、谈判以及签订有关法律文件;
(3)在甲方与第三方发生争议时,代表甲方参与协商、调解、申诉、仲裁或诉讼。
(4)其它经双方确认的重大专案法律服务。
三、顾问律师的工作方式
顾问律师采取不固定工作方式。遇有需咨询办理的事务,甲方可随时电话或EMAIL方式通知顾问律师;如需顾问律师到甲方处办理,需提前1天预约;顾问律师因故不能到甲方处办理时,乙方可指派其他律师代为办理。
四、顾问律师的权利
顾问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期间,为了正确履行法律顾问的职责,除了享有《律师法》规定的权利外,还享有以下特定的权利:
1、查阅甲方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文件和资料;
2、了解甲方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其他经济活动中的有关情况;
3、根据甲方的安排,列席甲方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其他经济活动中的有关会议;
4、获得履行法律顾问职责所必须的工作条件和便利。顾问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代理甲方办理之事务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五、顾问律师的义务
顾问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期间,除了承担《律师法》规定的义务外,还承担以下特定的义务:
1、及时承办甲方委托办理的有关法律事务,并认真履行职责;
2、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发现甲方有不当行为时,应当予以劝阻;
3、根据本合同规定和甲方的授权委托进行工作,不得超越代理权限;
4、不得从事有损于甲方合法权益的活动,不得在民事、经济、行政诉讼或仲裁活动中担任甲方对立一方当事人的代理人;
5、在同时受聘担任甲方和另一公司法律顾问期间,遇到两公司之间发生争议时,应当进行调解,但不得代理任何一方参加诉讼或仲裁;
6、对在工作中接触、了解到的有关甲方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其他经济活动中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守秘密的义务。
六、甲方的责任
甲方同意与乙方真诚合作,随时通知乙方正在处理的法律事务的进展程度,遵守本合同条款,按时支付费用及告知乙方其他地址、电话号码和处所。
七、法律顾问费及付费方式
甲方聘请乙方壹年的法律顾问费总额为人民币 元,甲方选择方式 支付顾问费:
方式一: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后三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 元;
方式二:甲方分批支付顾问费: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规定费用项以外的服务,双方另定协议,乙方给予优先服务。
八、其他费用支出
(1)法定或政府机关或指定组织规定的费用:
因乙方向甲方提供第二条项下的法律服务而产生的、法定的和政府机关规定的费用,如登记费、工商查询费、公告费等,由甲方承担。
(2)长途旅行费用:
甲方同意承担乙方人员为办理甲方法律事务而发生的长途旅行交通费用、食宿费和通讯费等,其标准为:出租车费、机票实报实销,住宿费按当地三星级宾馆住宿标准实报实销,津贴人民币100元/人/天。
九、合同的解除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或一方在有正常理由的情况下可解除本合同。
2、解除合同的正当理由包括:
(1)一方违约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在实质问题上甲方拒绝与乙方合作或甲方不接受乙方的建议,以致乙方随后的代理行为非法或无效。
3、甲方基于乙方违约解除本合同,所付费用结算后多余部分退回。
4、乙方基于甲方违约或基于正当理由解除本合同,所收费用不予退回。
十、其他
(1)其他补充条款: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壹年,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甲方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未提出不续签的,本合同将自动续延;
(3)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法律顾问聘请合同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中小企业法律创业法律服务律师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小企业创业法律服务计划》,双方方就聘请创业法律顾问事宜,订立协议如下:
第一条 律师团指派律师__________________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服务方式:“团队负责,专人联系”,律师团以一个团队承担本计划中的法律服务,保证任何一个企业案件,都有两个以上律师提供服务,使企业能及时有效的获得法律服务。
第二条 服务目标:以事先防范为主,事后补救为辅,通过参与甲方经营管理决策,努力将甲方在法律方面的经营风险降低到最低限度。
第三条 工作职责
1.为企业草拟、制订、审查或修改合同,同时逐步健全企业合同制度,预防合同纠纷。(协议期限内免费)
2.通过解答咨询或出具法律意见书的方式解答企业在日常经营中所发生的法律问题;(协议期限内免费)
3.对企业的内部治理机构进行研究,帮助引导企业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寻找适合企业发展的管理框架模式,使其依法运作,并依法规范企业的管理行为;(协议期限内免费)
4.对企业劳动合同及员工管理提出法律意见,规范劳动关系,维护企业和员工的利益。(协议期限内免费)
5.当企业可能面临纠纷时,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或参与相关纠纷的调解;(协议期限内免费)
6.代理企业参加诉讼、仲裁、依法举报犯罪,维护企业合法权益。(除律师事务所基本受理费__________元外,费用按照律师收费标准减半收费)
7.法律顾问异地办案差旅费应由甲方及时予以报销,诉讼、非诉讼活动中法院、工商局、劳动仲裁委员会等部门所收取的法定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四条 为了使法律顾问能依法执行职务和更好地提供法律帮助,甲方应将企业设置专人负责与律师团联系。
第五条 甲方应配合乙方开展的课题研究,为课题研究提供相关的资料。
第六条 服务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七条 违约条款
甲方与乙方应严格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双方不能擅自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律师: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法律顾问聘请合同3
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聘请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为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委派律师_______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法律帮助,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甲方指定_______为法律顾问的联系人。
二、法律顾问工作范围:
1.为甲方解答法律问题,必要时提供法律意见书。
2.协助草拟、修改、审查合同和有关法律事务文书。
3.接受甲方委托,参与经济合同谈判。
4.接受甲方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活动。
5.应甲方要求,向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6.接受甲方委托、办理其它法律事务。
三、律师的工作时间、地点,根据甲方的提议,随时联系约定。
四、甲方向乙方每月缴纳聘请律师费_______元。律师费用按季缴纳,参加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以及项目谈判,收费按规定另议。
五、律师受甲方委托,外出差旅费由甲方支付。
六、甲方应向律师提供与业务有关的情况、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期限为_______年。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甲方电话: 乙方电话:(签字)
地 址: 地 址: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
法律顾问聘请合同4
聘请人(甲方):
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
受聘执业机构(乙方):
地址:
邮编:电话:传真:
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甲方决定聘请乙方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下称法律顾问)。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就聘请常年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事项达成一致,于___年___月____日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聘请乙方为常年法律顾问
在下列四个方面为甲方提供经常性法律服务:
1、就甲方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或进行指导,草拟、审查法律文书,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应邀参与甲方的经营或其它重大事项的决策或谈判;
3、协助甲方开展法律普及活动,帮助甲方建立内部法律事务机构;
4、接受甲方委托参加诉讼、仲裁、调解活动以及其它民事代理或刑事辩护性质的活动。
二、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要求
指派律师担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所指派的律师在必要时可将部分法律服务工作交由乙方的其他律师及助理人员协助完成;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律师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正常调动、离职、时间冲突、回避、身体状况等)无法继续或暂时不能提供服务时,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并由合同双方协商另行指派其他合适的律师接替。
三、双方商定乙方为甲方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年限为壹年
自___年___月_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_日止。
四、乙方免收法律顾问费
与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有关的异地交通、住宿、调查、审计、鉴定、公证等费用由甲方负担;在提供法律顾问服务期间,法律顾问按本协议第一条第4项规定办理法律事务,乙方优惠收取律师费(异地办案差旅费、资料费应由甲方全额承担)。
五、根据甲方具体需要
法律顾问办公形式分为定期上门办公和不定期在所办公两种,双方一致同意以不定期在所的办公形式为主。甲方应为法律顾问提供相关资料,及时反映有关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材料;甲方可以指派法律顾问助理,加强甲方法定代表人与法律顾问之间的联系,协助法律顾问开展工作。
六、乙方及律师的义务:
1、律师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2、律师应当勤勉尽职,依法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维护甲方的最大利益;
3、律师应当及时向甲方发表顾问意见;
4、律师无权超越甲方授权行事;如果确有需要,应当由甲方另行给予明确的授权;
5、乙方或律师变更联系信息的,应当及时通知甲方;
6、乙方和律师对甲方负有保密义务。
七、甲方的义务:
1、与乙方律师诚信合作,为乙方律师开展工作提供方便,向乙方和律师如实提供与法律顾问服务事务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2、如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乙方或律师;
3、如变更联系信息,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和律师;
4、按照约定支付其它费用;
5、向乙方和律师提出的要求不应与法律以及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规定相冲突。
八、乙方和律师对于甲方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应当保守秘密;有特殊保密要求的,应当另行签订保密协议,以保密协议的约定为准。
九、乙方和律师应将已经或正在或可能存在的为与甲方有利益冲突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情况如实告知甲方。在发生利益冲突的情况下,乙方有权作出回避的安排。
十、乙方和律师均无权利和义务代理甲方处理本合同约定的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范围以外的其它法律事务。如甲方确需和律师提供有关其他法律事务的服务的,应当与乙方另行签订法律服务合同。
十一、此协议正本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交金华市司法局备案,双方盖章或签字后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时间:___年___月____日
法律顾问聘请合同5
甲方(聘请方):
联系人:
乙方(受聘方):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
鉴于:
1、甲方拟委托乙方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2、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规定,双方协商后签订本合同,共同遵照履行:
一、委托事项和期限:
1、甲方委托乙方担任 的法律顾问。
2、委托期限:
本合同的委托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期满,如双方同意续签顾问合同,由双方协商后另行签订。
二、法律顾问项目的主要事务:
1、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包括:
A、贵公司有关业务涉及的法律问题;
B、贵公司经营管理涉及的法律问题。
2、草拟、审查、修改法律事务文件,包括:
A、为贵公司草拟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
B、审查、修改贵公司自行起草或由相对方起草的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
C、草拟、审查、修改贵公司要求或提供的其它法律文件。
3、参与经济项目洽商,包括:
A、为贵公司的投资及合作行为之合法性和可行性提供法律意见;
B、作为贵公司法律顾问参与项目谈判、洽商活动;
C、审查相对方的主体资格及合作资格;
D、草拟、审查、修改项目合同、协议、承诺书等有关法律文件。
4、规范日常经营管理活动,包括:
A、协助贵公司建立、完善内部规章制度;
B、审查贵公司自行草拟的内部规章制度;
C、审查贵公司与员工签署的劳动合同;
D、对贵公司员工进行法律教育。
5、根据甲方提交的主题,对甲方相关人员进行法律专业知识培训,或在必要的情形下,组织进行现场答疑;
6、跟进各类合同、协议的履行,包括:
A、在相对方可能或已经出现违约情形时,提醒贵公司予以关注并协助采取必要的防范或应对措施;
B、处理贵公司项目实施及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法律事务。
7、解决经营活动中出现的纠纷,包括:
A、作为贵公司法律代表,为贵公司调解经营活动中出现的纠纷;
B、作为贵公司委托代理人,参与贵公司涉及案件的诉讼、仲裁(含经济仲裁和劳动仲裁)、复议、听证等活动。
8、应公司的要求,就专项事务进行调研,并向公司或相关部门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9、接受甲方委托,担任公司资产收购、股权收购、上市、投融资、招投标等重大项目之专项法律顾问,处理相关法律事务及法律问题;
10、提供公司认为需要的其他法律服务。
三、委托事项的事务执行
1、乙方指派 律师担任总顾问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顾问服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变更总顾问律师,不得另行指派其他律师担任总顾问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2、总顾问律师在承办委托事项时,有权根据委托事项的具体情况,指派本所的其他经办律师承办具体委托事项。
3、总顾问律师在承办委托事项时,有权根据委托事项的具体情况,选聘其他专家或其他所的专业律师承办具体委托事项。
4、总顾问律师在承办涉及香港、澳门、台湾或境外的委托事项时,有权选聘香港、澳门、台湾或境外的律师或其他专业人士完成委托事项。
四、费用:
1、乙方承办委托事项的A类事务时,收取固定律师服务费,乙方承办委托事项中的B类事务时,根据具体的工作难度及工作量收取单项律师服务费。其中,委托事项的A类事务是指: 本合同第二条中的1、2、3、4、5、6项事务 ;委托事项的B类事务是指: 本合同第二条中的7、8、9、10 项事务 。
2、乙方承办委托事项的A类事务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固定律师服务费 人民币 整。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 日内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的 ,即人民币 整,甲方应在 年 月日前支付剩余的人民币 元整律师服务费。
乙方承办委托事项中A类事务的第 三(B) 项时,如乙方实际完成的工作内容超过 ,对于超过 小时的部分,甲方按每小时人民币 的标准增加支付固定律师服务费,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的付费通知后 日内支付增加的固定律师服务费。
3、乙方承办委托事项的B类事务时,由乙方根据委托事项的难度和工作量,并根据律师收费标准与甲方协商确定收取单项律师服务费。如乙方未能就承办B类事务与甲方达成协议,甲方可另行聘请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提供相关服务。
乙方承办委托事项的B类事务,由双方另行签订《委托合同》或由甲方出具委托书。
4、如甲方要求,乙方可指派经办律师常驻甲方指定地点承办具体事务,甲方需与乙方另行协商确定增加支付律师服务费用。
5、除非甲、乙双方另有约定,本合同约定的固定律师服务费和单项律师服务费仅指律师服务费用,不包括应由甲方承担的以下费用:
A、办理委托事项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在深圳市区外所发生的差旅费、住宿费、交通费或其它与前述费用在性质上相同或相似的所有费用或支出;
B、第三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由行政机关、其它机构或第三方合理收取的税、费或其它与前述费用在性质上相同或相似的所有费用或支出。
五、甲方义务:
1、甲方应指定本项目的联系人负责与乙方的经常性联系,甲方所指定联系人的意思表示视为甲方的意思表示。
2、甲方应当全面、真实、完整地提供资料,并保证所提供之资料和事实及所作之陈述并无虚假,如甲方故意隐瞒事实及捏造有关资料和证据,乙方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3、甲方应按时支付费用,甲方拖欠费用达 时,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4、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办理交办事务所需要的有关资料、文件、情况介绍,需要乙方参加有关会议、研究合同或参加谈判等工作时,甲方应当提早通知,让乙方有充分的时间准备。
1、乙方应当严格遵守律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依法、高效、谨慎地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定期或不定期与甲方有关人员召开例会或临时会议,检讨工作,为本合同目标项目的管理和甲方的经济活动提供意见和建议。
3、对日常合同审核及日常法律咨询工作建立工作跟踪、审核备案制度,并安排相应负责人及时对相关工作进行考核。
4、对于重大及疑难的合同及咨询,均由经办律师提交广和所律师团队集体讨论答复。
5、将建立法律服务工作档案,详细记载提供法律服务的工作过程和具体法律意见。
6、保证所指派的经办律师具有良好专业素质与较为丰富实务经验,能够胜任日常工作。
七、服务的响应:
1、甲方以口头形式提出的一般性法律咨询,乙方应即时回复。
2、甲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一般性法律咨询,乙方一般在二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
3、甲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紧急性法律咨询,乙方一般在八个工作小时内完成并以书面形式回复。
4、合同审查:原则上自甲方提交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乙方提出审查意见,重大、疑难或疑问较多的问题的响应时限由双方另行协商。
5、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一般问题自甲方提供相关资料起二个工作日内,重大、疑难或疑问较多的问题的响应时限由双方另行协商。
6、诉讼、仲裁、行政复议及其它独立的非诉讼项目法律事务:法律及有关部门对办理时限有规定,从其规定办理;如甲方就该项法律事务对乙方有明确要求的,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办理时限。
八、保密:
1、乙方应对因履行本合同而了解到的甲方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和无关人员透露,并不得自行利用。
2、乙方应妥善保管因委托项目而持有的记录秘密的有关协议书、资料、文件、情况说明、会议纪要、会谈备忘录等资料;
3、乙方还应本着谨慎、负责的态度,采取其它必要、合理的措施,保守其因委托项目而知悉或者持有的秘密。
九、联络和代表:
1、甲方指定的联络方式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地址:
代表人:
2、乙方联络方式及帐户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地址:
代表人: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3、如未经以书面方式变更,甲、乙双方按本合同约定的联络方式履行合同,视为有效履行。
4、如未经以书面方式变更,甲、乙双方所指定代表视为具有甲、乙双方合格授权。
十、其他:
1、本合同的各条款应视作相互独立,任何条款的无效不影响其余条款的有效性,除非该种结果将根本性地破坏本合同的目的,或造成完全不合理的结果。
2、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应由双方以书面形式进行。
3、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由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裁决。
4、本合同一式三份,委托方执一份,受托方执二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人:
乙方:律师事务所
法律顾问聘请合同6
甲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聘请乙方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事宜订立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为甲方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原则及宗旨:
1、勤勉尽责,竭诚服务;
2、及时高效,准确合法;
3、切实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4、本着防范为主的宗旨,既重视处理当前的法律问题,更注意在甲方日常工作中法律风险的防范。
第二条乙方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的服务项目主要有:
一、乙方律师对甲方日常业务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服务,包括:
1、协助甲方草拟、制订、审查或者修改合同、协议、章程等法律文件;
2、解答甲方的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律师建议或者出具法律意见书,提出明确的解决方案,供甲方采用;
3、代理甲方参加诉讼、仲裁和调解;
4、接受委托,代理甲方参加国内外经济、贸易、技术合作项目的谈判、签约工作,进行法律分析、论证,并负责监督合同、协议的全面履行;
5、帮助甲方完善和规范内部管理制度,包括合同管理、企业信用风险管理、资产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6、应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
7、协助甲方办理工商登记,商标注册,申报专利,公证、保险,申请银行贷款,进行技术转让等事项;
8、接受甲方委托,开展资信调查和其它法律事实的调查、取证工作;
9、帮助甲方培训法律事务人才,提高业务人员的法律意识;
10、甲方需要的其他法律服务,包括对个人的法律帮助与服务。
二、乙方代理甲方参加涉及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必须进入诉讼、仲裁等法律程序的专案代理事务或办理重大非诉法律事务时,双方需另行签署委托代理合同,约定相关费用。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二条第一款所列法律服务工作;
2、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事实和法律做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合法利益;
3、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展;
4、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5、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6、乙方对甲方服务应当单独建档,并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使用完毕后及时返还。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与法律顾问工作有关的信息、资料和文件;
2、根据工作需要,邀请法律顾问参加相关的工作会议,提供法律顾问工作所需的工作条件,并指定专门联系人,进行联络工作;
第五条法律顾问费
双方商定,法律顾问费为每年万元人民币,自本合同生效后五日内由甲方向乙方支付。
第六条法律顾问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乙方律师为甲方到外地工作时,所需差旅费;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第七条 合同的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第4-5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
2、乙方因工作失误或延误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应对甲方承担过错赔偿责任。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合法有效的法律服务的;
3、甲方逾期15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无正当理由终止法律顾问服务或者违反第三条第4-5项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2、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时,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和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利息;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 年。
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续签法律顾问合同。
第十二条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首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代表人:代表人:
法律顾问聘请合同7
甲方:
乙方:
甲方因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为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委派律师 担任下方的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法律帮助,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二、法律顾问工作范围:
1.为甲方解答法律问题,必要时提供法律意见。
2.协助草拟、修改、审查合同和有关法律意见。
3.接受甲方委托,参与合同谈判。
4.接受甲方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活动。
5.接受甲方委托,办理其他法律事务。
三、律师的工作时间、地点,根据甲方的提议,随时联系约定。
四、下方向乙方每年缴纳聘请律师费 元。参加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以及项目谈判,收费按规定另议。
五、律师受甲方委托外出,差旅费由甲方之付。
六、下方应向律师提供与业务有关的情况、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期限为 年。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法律顾问聘请合同8
聘请方(甲方):
受聘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就甲方聘请乙方担任专项法律顾问的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顾问律师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并指定律师作为该业务的顾问律师。
二、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下列事项:
三、委托期限
四、律师顾问费及支付方式
五、律师办案费及支付方式
(含差旅费、查询费、交通费等)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在委托期间内变更对乙方的授权范围或在乙方不能完成委托事项的情况下以书面形式解除对乙方委托授权;
2、甲方应如实向乙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全部材料和情况及配合律师开展工作。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在下列情况之一下解除本合同,已收顾问费及办案费不予退还:
(1)甲方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虚假材料;
(2)甲方拒付律师代理费或办案费;
2、乙方应对委托事项所涉及的甲方情况予以保密。
八、特别约定
根据北京市司法局的有关规定,双方特作如下特别约定:
甲方在乙方未完成委托事项前非乙方过错或非乙方原因导致委托事项无法完成,甲方要求退费的,应以书面形成通知乙方,乙方15日内书面答复甲方并双方达成书面解除合同协议(不作答复或未达成书面解除合同的,乙方不执行该条约定)。办案按实报销处理,代理费双方同意按以下办法处理:
1、乙方已全部办理甲方委托事项的,乙方不退代理费;
2、乙方已部分办理甲方委托事项的,按实际工作量收取本合同约定的应收代理费,对已交的代理费除扣除17。27%的已开票税费和2%的公积金,外进行多退少补;
3、乙方未办理甲方委托事项的.,乙方对甲方已交费用除扣除14。25%的已开票税费外,全部退费给甲方。
4、完成工作量协议有约定的按协议执行;协议没有约定的,双方重新约定;双方达不成约定的按本协议的争议方式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乙方在确认收到付款后,开始服务。
聘请方:
受聘方:北京市某某律师事务所
代表人:
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日期:
日期:
法律顾问聘请合同9
聘请方(甲方):
受聘方(乙方):
甲方因业务发展和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服务方式。
1、乙方指派律师为甲方提供全方位法律顾问服务。
2、甲方指派一名工作人员,联络并协助律师工作。甲方向律师提供与法律顾问工作有关的情况和资料,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
第二条乙方的服务范围
1、解答甲方法律咨询,为甲方在经营决策中的有关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对经营决策事项在法律方面的可行性、风险性等问题,以及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分析、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并应甲方要求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和调解;
2、草拟、审查、修改、制订甲方在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中的有关合同、协议、章程等法律文书或法律事务文书;
3、应甲方要求,参加甲方有关经济合同及项目的磋商、谈判,对与甲方经济往来对象进行资信调查,审查、准备谈判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进行法律分析论证,提出法律意见;
4、为甲方催收应收账款,应甲方要求向有关方面发送律师催告函、协商建议函等;
5、草拟、审查、修改、制订甲方的内部规章制度,协助甲方建立、健全和完善各项内部规章制度,协助甲方对员工进行法制宣传、讲授法律实务知识等法律知识培训;
6、为甲方涉及的工商、税务、劳资、环保等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服务;
7、为甲方提供行业发展所需的法律、法规信息及国家政策信息;
8、参与甲方涉及合并、分立、投资、融资、改制、重组、并购、资产转让、投标、招标、股票发行、上市等重要经济活动,办理甲方控股、参股的子公司、异地分支机构及其它关联企业的法律事务;
9、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参与有关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诉讼或仲裁活动,签署、送达或接受有关法律文书;
10、应甲方要求提供其他有关法律服务。
第三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甲方的法律事务工作,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忠于职守,恪守职业道德,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忠实地、尽最大努力地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乙方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及时向甲方通报工作进程;
3、乙方律师必须在约定的工作职责范围内根据甲方的要求或者授权进行活动,非经甲方授权不得代为实施法律行为,不得代为甲方决策;
4、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5、乙方律师对在工作中接触的甲方有关人事、技术、商业等秘密及其他甲方认为不宜公开的事宜负有保密义务;
6、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等应当妥善保管;
7、受聘律师因特殊情况不能履行职责时,律师事务所有义务另行委派律师接替工作。
第四条甲方义务
1、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及时地向乙方律师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信息、文件和基础资料,协助乙方律师调查取证和履行职务;
2、甲方应当为乙方所办理的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第五条服务期限和收费
1、甲方聘请乙方的服务期限为年,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甲方每年向乙方支付顾问费元整。法律顾问费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一次支付给乙方。如法律事务涉及到甲方的诉讼、仲裁及其他重大专项非诉讼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收费。
3、律师为甲方去外地工作时,差旅费由甲方按有关规定支付。
第六条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可续订。
甲方:
乙方: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法律顾问聘请合同10
聘请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执业机构(乙方):_______律师事务所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就聘请常年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事项达成一致,于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订立本合同。
1.法律服务范围
甲方聘请乙方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在下列_________个方面为甲方提供经常性法律帮助:
(1)就甲方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或进行指导,草拟、审查法律文书,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应邀参与甲方的经营或其它重大事项的决策或谈判;
(3)协助甲方展开法律普及活动,帮助甲方建立内部法律事务机构;
(4)若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参加诉讼、仲裁、调解活动以及其它民事代理或刑事辩护性质的活动时,应另行办理委托手续,乙方应优先接受委托,并按收费标准给予适当优惠。
2.承办律师及助理
(1)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要求,指派_________律师、_________律师担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以下简称律师)。
(2)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所指派的律师在认为必要时可将部分法律服务工作交由乙方的其他律师及助理人员协助完成。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律师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正常调动、离职、时间冲突、回避、身体状况等)无法继续或暂时不能提供服务时,律师应及时告知甲方并由合同双方协商另行指派其他合适的律师接替;甲方不同意其他律师接替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本合同终止履行。
3.聘请年限
(1)双方商定乙方为甲方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合同期满后,若甲方不通知乙方终止,且实际支付1年的顾问费,则本合同自动延长(续聘)1年;其后每年类推。
4.常年法律顾问费
(1)每年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本合同年限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2)上述常年法律顾问费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当日一次性付清。
5.其它费用
双方商定下列与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有关的费用开支由甲方负担,且未包含在本合同第4条的常年法律顾问费中:
(1)直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异地交通、住宿、通讯、电信、文印等);
(2)间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委托审计、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其它用于收集资料的费用);
(3)上列其它费用由乙方律师向甲方按实报销。
6.发票
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常年法律顾问费后,应当向甲方出具正式税务发票。
7.乙方及律师的义务
(1)律师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2)律师应当勤勉尽职,依法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维护甲方的最大利益;
(3)律师应当及时向甲方发表顾问意见;
(4)律师无权超越甲方授权行事。如果确有需要,应当由甲方另行给予明确的授权;
(5)乙方或律师变更联系信息的,应当及时通知甲方;
(6)乙方和律师对甲方负有保密义务。
8.甲方的义务
(1)与乙方和律师诚信合作,为乙方律师开展工作提供方便,向乙方和律师如实提供与需进行法律顾问服务的事务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2)如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乙方或律师;
(3)如变更联系信息,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和律师;
(4)按照约定支付常年法律顾问费和其它费用;
(5)向乙方和律师提出的要求不应与法律以及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规定相冲突。
9.保密
(1)乙方和律师对于甲方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应当保守秘密,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2)客户有特殊保密要求的,应当另行签订保密协议,以保密协议的约定为准。
10.利益冲突
乙方和律师应将已经或正在或可能存在的为与甲方有利益冲突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情况如实告知甲方。在发生利益冲突的情况下,甲方有权且应当选择继续签订/履行合同或改变委托权限或解除合同;乙方有权作出回避的安排。
11.其他法律事务
乙方和律师均无权利和义务代理甲方处理本合同约定的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范围以外的其它法律事务。甲方如确需乙方和律师提供有关其他法律事务的服务的,应当与乙方另行签订法律服务委托合同。
12.合同的解除、终止履行
(1)经书面通知,甲方有权随时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该解除通知在乙方收到之日生效。一旦收到解除通知,乙方和律师立即停止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2)如果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常年法律顾问费和其它费用且延期超过三十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但应书面通知甲方。
(3)若甲方要求达到的目标有违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规定,则乙方有权随时终止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但应书面通知甲方。
(4)本合同因上列第(1)、(2)项情形而解除时,乙方已收取的常年法律顾问费不予退还,甲方欠付的应予以补足约定数额;因上列第(3)项情形而解除时,乙方按实际尚未服务的时间所占的比例退还部分常年法律顾问费。
13.免责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实际/继续履行,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14.合同的可分性
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如因任何原因导致部分无效,本合同的其他条款仍保持原有的效力,应当予以履行。
15.通知
与本合同履行有关的通知应当以书面方式提交对方,送达方式可为邮寄、挂号邮寄、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各方均可分别视需要选择合适的送达方式。
16.争议的解决
(1)双方之间发生争议的,应当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甲方应先向乙方主管司法行政部门投诉,由主管司法行政部门进行调解。
(2)双方同意,就本合同签订、履行而发生的任何争议,在无法通过协商和调解方式解决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7.其他约定
除上述条款约定外,乙方和甲方就如下内容达成一致的约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8.生效条件
本合同在双方签署(或由甲方实际支付常年法律顾问费)后生效,在此之前,乙方没有义务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但律师在签订合同前已提供的预备性法律服务包括在本合同内。
19.本合同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20.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效力相同。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1.本合同适用于客户聘请律师为其提供经常性法律咨询服务;若客户需要委托律师进行代理活动,尚需另行签订委托合同。
2.签约之前,客户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对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语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律师事务所的主管司法行政部门咨询。
3.本合同书所列条款由浙江省司法厅负责解释。
法律顾问聘请合同11
甲方:(个人)
住所:
电话:
乙方:(律师)
住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与乙方经友好协商,就聘请个人顾问的相关事宜订立如下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条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担任甲方的个人法律顾问,乙方应就甲方有关个人人身和财产权益等事务提供相关法律服务,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法律顾问服务范围:
1、以电话、email、qq等及时通讯服务,及时解答甲方的法律咨询;
2、根据甲方的需要提供最新法律资讯,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法规、相关案例、立法动态等。
3、提供不少于六次律师事务所内约见服务,当面解答聘请人法律事务咨询。
4、出具不少于六次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起草、审查、修订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书、出具律师函、提供法律建议书等。
5、进行不少于两次的律师调查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查询工商档案、房屋权属信息、公民身份信息等
第三条、甲方享有下列的权利:
1甲方有权利向第三方声明或表明乙方是甲方的私人法律顾问
2如甲方涉及仲裁或诉讼时,甲方有权指定乙律师代理甲方参加诉讼,仲裁及不在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但是应另行办理委托手续,其代理委托手续,代理费用可按乙律师正常收费标准20%予以优惠3每年合同期满前一个月,有权要求乙方做一个书面的工作小结通过邮件方式发送.
第四条、甲方应履行以下义务:
1、甲方及时、真实、准确、全面地向乙方提供与乙方法律服务事项有关的文件及背景资料;对于需要甲方另行授权的,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授权委托书;
2、甲方积极配合乙方为甲方从事的各项工作,并根据实际需要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和其他便利;
3、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条之约定向乙方支付律师费。
第五条、乙方应履行以下义务:
1、乙方保证以本行业要求的业务标准和职业道德向甲方提供协议项下的法律服务,并依法切实维护甲方的利益,及时、迅速地办理甲方委托范围的事务;
2、乙方应使甲方了解委托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向有关部门提交一切正式法律文件;
3、乙方对履行本合同项下服务过程中获得的任何甲方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但经甲方授权公开、或甲方已公开、或法律要求公开者不在此列;
第六条、顾问期、律师费及支付方式:
1、乙方受聘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为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甲方应在签署本协议之日向乙方支付律师费,付费标准为人民币三百六十五元,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支付方式可以由甲方选择:推荐方式银行转帐:开户行:
3、甲方应支付乙方垫付的因从事与甲方业务活动而发生的鉴定、翻译、查询费、复印费等第三方收费以及齐齐哈尔地区外出差而实际发生的交通、食宿等差旅费;
4、如甲方需要乙方提供的服务次数或范围超过本合同约定,需另行支付律师费,所涉标的超过10万元人民币的,律师费另行计算,原则上参照乙方收费标准给予20%的优惠,并视工作难易程度、所涉金额大小等情况,在此基础上予以调整,但每项事务最低收费额不低于元人民币(¥元)。
第七条、鉴于委托合同的法律特征,甲乙双方可随时解除合同。甲方在签署合同之日起三日内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取的律师费应全额退还;甲方在签署合同之日起三日后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取的律师费不予退还。乙方无论何时解除本合同的,已收取的律师费应全额退还。
第八条、因乙方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总额以甲方支付的律师费总额为限。
(一)未经允许将甲方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泄露给第三方。
(二)将甲方的文件原件遗失的
(三)无故终止法律服务的。但是因甲方的过错造成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法律顾问聘请合同12
甲方(聘请个人):
乙方(聘请单位):
甲方因日常法律需要,特聘请乙方的律师担任其个人法律顾问。乙方接受聘请,并指派律师出任甲方的法律顾问。现双方协议如下:
一、口头解答法律咨询,一年内可进行六次以内的预约法律咨询。
二、协助甲方草拟、制订、审查或修改合同等法律文书。
三、依甲方另行委托为甲方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函、代理甲方进行诉讼、仲裁等,律师费减按标准收费的80%收取。
四、乙方担任甲方法律顾问的年酬金为人民币元,在合同签订的前一个月内一次付清(第一年度的聘金于本合同签订之日的三日内支付)。
五、乙方在担任法律顾问期间给甲方办理有关事务所需之食宿差旅费等由甲方负责,甲方对乙方的活动应给予支持和配合。
六、因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交由连云港仲裁委员会依该会之现行规则仲裁解决。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果甲方提议终止合同,终止当年的聘金照付;如果乙方提议终止合同,终止当年的聘金不收。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住址:
开户银行:
联系方式:
银行账号:
二〇一四年 月 日
法律顾问聘请合同13
(以下简称甲方)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为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委派律师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法律帮助,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甲方指定为法律顾问的联系人。
二、法律顾问工作范围:
1.为甲方解答法律问题,必要时提供法律意见。
2.协助草拟、修改、审查合同和有关法律意见。
3.接受甲方委托,参与经济合同谈判。
4.接受甲方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活动。
5.应甲方要求,向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6.接受甲方委托,办理其他法律事务。
三、律师的工作时间、地点,根据甲方的提议,随时联系约定。
四、甲方向乙方每月缴纳聘请律师费元,律师费用按年(季、月)缴纳。参加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以及项目谈判,收费按规定另议。
五、律师受甲方委托,外出差旅费由甲方支付。
六、甲方应向律师提供与业务有关的情况、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期限为年。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甲方电话: 乙方电话:
地址: 地址: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
法律顾问聘请合同14
聘用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受聘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为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保证律师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的规定,聘请乙方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并共同信守以下条款: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指派律师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向甲方履行本合同约定的职责。
二、聘期为一年。自起至日止。
三、法律顾问费及其它费用:
(一)、法律顾问费按聘用期内一年执行,按月平均支付。
(二)、其它费用的支付
在双方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乙方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费用由甲方承担:
1.鉴定费、评估费、公证费、档案查询费、公告费、翻译费、复印费等与委托事项有关的费用;
2.异地办案的差旅费、食宿费、长途通讯费等;
3.其他应当由甲方支付的费用。
四、乙方为甲方提供法律顾问工作的内容范围:
(一)协助甲方处理下列法律事务:
1.应委托人要求,就委托人经营、管理等方面的重大决策提出法律意见,或从法律上进行论证,提供法律依据;
2.协助甲方草拟、制定、审查或修改合同、章程、规章制度等法律文件;
3.应甲方要求,就甲方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法律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发表律师意见。
4.应甲方要求,参加经济项目磋商、谈判、审查,或准备磋商、谈判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
5.提供与甲方经营活动有关的法律信息;
6.接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7.协助甲方对员工进行法制宣传和法律知识培训;
8.为甲方处理劳动纠纷、经营承包纠纷、经营租赁纠纷等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9.为维护甲方法定代表人及管理人员的合法权益和经营管理权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二)未经双方另行协商同意,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控股、参股的子公司、异地分支机构和其他关联企业的法律事务;
(三)未经双方另行协商同意,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涉及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必须进入诉讼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专案代理事务,也不包括甲方涉及长期投资、融资、企业改制、重组、购并、破产、股票发行上市等专项法律事务。
五、顾问律师的工作方式:甲方随时向乙方咨询,甲方如遇急需办理的法律事务,可随时通知律师进行处理。
六、甲方的责任及义务
1.聘方应就其所为的民事行为而提供的法律事实、证据及文件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2.按时支付法律顾问费及其它费用;
3.为保证法律顾问职责的履行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4.保障法律顾问应有的知情权。
七、乙方的责任及义务
1.应就其提供的法律意见的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2.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3.在完成法律顾问工作中,应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遵守诚信原则,在授权委托范围内提供法律服务,不得超越委托权限;
4.应对其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接触了解到的机密、商业秘密、不宜公开的情况及个人隐私负有保密责任;
5.指派的主协调顾问律师因故不能履行法律顾问责任时,应当重新指派顾问律师,以保证法律顾问工作的连续性和及时性;
6.在完成法律顾问工作中,应依照有关避免利益冲突规则的规定,避免利益冲突。
八、顾问律师经甲方特别委托办理第四条以外的法律事务,按司法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律师业务收费办法另行收费(优惠10%—20%)。
九、任何一方提出变更、终止本合同,均应以书面方式提出。在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或未获得有效裁决前,双方均不得做出有损于对方利益的行为。
十、争议解决:因执行本协议产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原告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法律顾问聘请合同15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为更好地运用法律手段维护甲方合法权益、减少甲方法律风险,使其经营管理、投资决策更加科学化、法制化,甲、乙双方依据《合同法》、《律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律师李振兴提供常年法律服务事宜,达成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聘请乙方,乙方接受甲方聘请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二、乙方的法律服务内容:
1、搜集行业法律、法规,关注相关立法动态,宣传和普及法律知识,通过培训等途径提升甲方员工法律意识;
2、依据甲方业务经营范围,依法起草、修改、审核公司各类合同文件,提供相关修订意见;
3、根据甲方授权处理其相关诉讼、非诉讼活动等法律事务;
4、参与甲方重大经营管理、投资事项决策的有关会议或谈判,向甲方提供决策的法律依据或咨询意见;
5、应甲方要求对有关业务和管理等方面的重大决策出具法律意见,进行法律论证,提供法律依据;
6、涉及委托事项范围内的其他法律服务工作。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就其法律事务委托乙方及时处理(一般时限为三个工作日);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进行了解,提出改进意见及要求;
(3)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全面、真实的材料,若因甲方所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不全面,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甲方应当为乙方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办公等便利条件。
2、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在甲方授权的范围内充分履行职责的权利;
(2)乙方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
(3)乙方在办理业务过程中,不得接受与甲方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的委托;
(4)由于乙方工作过程中的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公司造成了不必要的损失,根据造成损失严重程度,甲方将扣除部分法律顾问费用,直至扣完为止。
四、工作安排:
1、甲方应指派专人与乙方保持日常联系,并配合乙方的工作,乙方在法律事务上应与甲方人员充分协商,尊重甲方人员的意见;
2、合同生效后,乙方应与甲方商定工作时间,甲方若有临时性法律事务,可及时与乙方联系,由其及时处理。
五、费用的支付与收取:
1、甲方在合同期内每年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支付时间为:甲方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一次性向乙方支付 元整,以后每季度支付 元整。
乙方代为甲方免费处理 起甲方作为被告之诉讼案件(若作为原告,则一起原告案件等同于两起被告案件),对超过约定数量案件代理费用,按《河南省律师协会律师服务收费行业指导意见》规定标准优惠50%另行收取费用(见附件)。
2、乙方在为甲方服务过程中产生的交通费、文印费等差旅费用由甲方负担(郑州市区内全免)。
六、违约责任
合同一经生效,甲乙双方必须完全履行,若其中一方违约,另一方享有合同解除权。
七、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八、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九、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根据需要可在报刊上公告聘请事宜。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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