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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西宁市居民养老保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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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标准

西宁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标准。对于不同档次的缴费,相关部门会给予不同额度的补贴。缴费档次越高,退休后能领取的养老金越高。西宁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标准。

西宁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标准1

西宁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金额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

城乡居民符合养老待遇领取条件后,按月领取养老金。月养老金待遇=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存款÷139。累计缴费年限15年以上的参保人员,在15年的基础上,缴费年限每增加1年,每月增加基础养老金10元。每年每个月会加10元基础养老金。

资格:参保人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当他们年满60岁时,从次月开始享受养老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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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养老金与缴费年限的关系:青海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规定,居民缴费满15年后,每增加1年,每月发放基础养老金10元。

比如按200元档次缴费15年的居民,累计缴费3000元,每年缴费补贴40元,15年补贴600元。这个账户共有个人账户3600元,那么60岁领取的个人账户养老金就是3600元/139=25.89元。2019年基础养老金180元,这个居民每月领取基础养老金205.89元。

此居民缴费满15年未满60周岁,愿意继续缴费的,按200元标准多缴费一年,个人账户增加240元。他的个人账户总共会是3840元,个人账户养老金是3840元/139=27.62元。居民每月领取的养老金将为:基础养老金180元+个人账户养老金27.62+附加养老金10元(缴费满15年后,每增加一年,

每增加一年,养老金增加10元,即缴费时间越长,养老金越高。

西宁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标准2

但是,并不是所有人都能缴纳最低档次,最低档次只能由低收入家庭成员缴纳。除最低档次外,投保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主选择缴费档次。缴费档次越高,退休后能领取的养老金就越高。

对于不同档次的缴费,相关部门会给予不同额度的‘补贴’。有条件的县市可在全省法定统一补贴标准的基础上适当增加补贴。参保人不幸身故的,个人账户的基金余额可以依法继承,相关部门的补贴不消除。

在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时,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合理的缴费档次进行缴费。而且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以多缴多得、多缴多得的方式缴纳的。所以个人选择缴费越多,缴费15年后领取的养老金就越多。

参保方式可以是: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到街道办事处或镇服务中心办理参保。或者选择留在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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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流程:

(一)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县级社保经办机构核定缴费额度;

参保人将当年缴费金额存入银行卡,金融机构代扣养老保险缴费金额;

县社保经办机构核对领取金额,并将其打入个人账户。

(二)参保人如需调整缴费金额,应在当年缴费前办理缴费标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情况请联系各县区社保经办机构);缴费标准不变时,按上一年度选择的缴费档次缴费;当年缴费完成后变更的缴费标准,在下一年度缴费时生效。

参保人员提供身份证到社区、乡镇、社保经办机构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变更登记表》;

县级社保经办机构变更复核缴费档次后,核定缴费金额;

西宁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标准3

支付标准: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共15项,分别为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3500元、4000元。

付款期限:

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距参保时不足15年的参保人员,按规定逐年缴费,也可缴费满15年,但不享受相应的缴费补贴。自领取保险金起满15年以上的被保险人,应当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得少于15年。

城乡居民可以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已经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必须暂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方可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不能重复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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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叉保险系统融合:

(一)已按照国家或我省规定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不再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

(2)已参加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达到我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规定的退休年龄(男55周岁、女50周岁)或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女职工50周岁)后,可申请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当你符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规定的条件时,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给予相应待遇。

(3)参保人由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的储存额全部并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合并或折算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4)参保人由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其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总额并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计算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

(五)被保险人在同一年度同时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重复缴费期间只计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相应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本金退还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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