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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一个孩子需要什么?
收养一个孩子你需要什么?收养人的条件是收养孩子的前提。如果你不具备这些条件,那么你就没有权利收养一个孩子。为了自己的家庭和谐,也为了养子,以后可以幸福的生活。以下是你收养孩子需要具备的条件。
收养儿童的条件1
一、可以收养下列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
1.失去父母的孩子;
2.找不到亲生父母的孩子;
3.生下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二。收养孩子应符合以下条件:
1.没有孩子;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子女的能力;
3.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宜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30周岁;
5.如果你没有想收养女孩的妻子,你和孩子的年龄差应该在40岁以上;
6.有配偶想收养孩子的,必须夫妻双方共同收养;
7.如果你想收养一个十岁以上的孩子,你应该征得孩子的同意。
三。您应该从以下公民或组织领养孩子:
1.孤儿的监护人;
2.社会福利机构;
3.有特殊困难又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四。其他需要注意的情况:
1.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子女的,可以不受上述限制,即第一项、第三项“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第三项、第三项“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第二项、第五项“有配偶想收养子女的,必须夫妻双方共同收养”,且被收养人未满十四周岁。如果是华侨,收养同代子女和三代以内旁系亲属的,也可以免除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
2.你只能收养一个孩子。但是,如果你是被收养的孤儿、残疾儿童或者弃婴以及查找不到生父母的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收养一个的限制。
3.如果你是继父或继母,经亲生父母同意可以收养你的继子女,可以免除上述第1、3、3、3、3、2、3、4项和第2、3、3、3、3、3、3、4、3、3、3、4、3、3、3、4、3、3、3、3、4、4、3、3、4、3、3、3、3、4项
收养儿童的条件2
首先,成为领养者的条件是: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即能够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精神正常的成年人;
(二)年满三十五周岁。但是,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不受此限。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差应当在40周岁以上;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不受此限。
(3)无子女。但是,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不受此限。华侨子女收养三代以内同辈亲属的,也可不受此限。或者,虽有一个孩子,但孩子患有精神病等严重疾病,将来无法履行抚养义务,也可以收养一个健康的孩子。
(四)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有正当职业或可靠经济来源的,可以照顾被收养人的生活,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费用。除了收养成年人。
(五)身体健康,无传染病。
(六)具有合法的收养目的,不违反社会公德、国家法律和国家计划生育法规。如果以玩弄女性或者长期同居为目的收养异性孩子,是不能允许的。
(七)收养人有配偶的,应当征得配偶的同意;而且必须是夫妻收养。
(8)收养人只能收养一个子女。但是,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不受此限制。
其次,成为被收养人的条件是:
(一)不满十四周岁的;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不受此限。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不受此限。
(二)失去父母或者找不到生父母的;或者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但收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子女不受此限);
(3)如果被收养人已满10岁,必须征得他/她的同意。被收养人已经有配偶的,必须征得配偶同意。
第三,作为收养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生父母。但可能对未成年人有严重伤害的父母不受此限;
(二)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但收养同辈、三代以内旁系亲属的子女,不受此限。收养继子女的继父母不受此限制。
(三)被收养人是无父母的孤儿的,其监护人可以作为收养人,但必须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的同意。如果被收养人是没有监护人的孤儿,社会福利机构可以作为收养人。
(四)生父母的孩子,必须由父母共同收养。但如果亲生父母一方不明或找不到,可以单方收养。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送养未成年子女的,死亡一方的父母有优先抚养权。
收养儿童的条件3
一、收养孩子的条件是什么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适宜收养子女的疾病;
(4)收养人只能收养一个子女。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弃婴以及查找不到生父母的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而收养一个的限制。
(五)收养人收养和被收养人收养应当双方自愿。收养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收养人要求对收养保密的,他人应当尊重其意愿,不予公开。
(六)收养人不得在被收养人成年前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与送养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被收养的子女年满十周岁的,应当征得收养人的同意。
(7)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行为的。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的,收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收养关系。收养人与收养人未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收养子女的规定
收养人收养被收养人需要一定的条件。他们之间的关系主要包括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的法定亲子关系,另一种是被收养人与其生父母之间的亲子关系的同时消灭,以及基于此的其他亲属关系。符合这些条件的当事人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收养协议,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报主管机关办理收养登记后,收养关系发生法律效力。
二。收养一个孩子需要什么程序和步骤
报名所需材料:
1.家庭户口簿;
2.身份证;
3.婚姻状况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能力的证明;
4.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宜收养儿童的疾病的健康证明;
5.拿起证明;
6.弃婴发现地派出所出具的弃婴证明;
7.市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三。收养关系一定要公证吗?
收养关系公证不是收养的必经程序。弃婴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儿童以及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应当到民政部门进行登记。收养应当由收养人和送养人按照《民法典》规定的收养条件进行,可以办理收养公证;收养人或者送养人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
或者生父母无力抚养的孤儿的子女,可以由生父母的亲友抚养。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送养未成年子女的,死亡一方的父母有优先抚养的权利。收养人或者送养人要求对收养保密的,他人应当尊重其意愿,不得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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