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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应该分割财产吗?
离婚时应该分割财产吗?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一些难以调和或者难以解决的问题。所以我们需要法律手段来解决纠纷,维护双方的利益。下面,分享一下关于离婚时是否应该分割财产的相关内容。
离婚时应该分割财产吗?
以下是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1.夫妻对财产归属有书面或口头约定的,双方无争议的,按约定办理离婚。但规避法律的协议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一)一方或双方购买劳务和财产所得;
(二)一方或者双方继承或者赠与的财产;
(三)一方或双方从知识产权中获得的经济利益;
(四)一方或者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所得;
(五)一方或者双方取得的债权;
(六)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收入。
3.婚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10年以上的,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军队复员军人带回来的回乡医疗补贴和生产补贴,归自己所有。
4.夫妻在两地分别管理和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财产时,各方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方所有。双方财产有较大差额的,差额部分由取得财产的一方以相当于差额部分的财产补偿给另一方。
5.登记结婚,但尚未同居。一方或双方赠与的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处理具体情况时,应考虑财产的来源和数量进行合理分割。各方购买和使用的财产原则上归各方所有。
7.难以确定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的,主张权利的一方负有举证责任。当事人不能拿出有力证据,人民法院也无法核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8.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分。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来源,具体处理方式也可以有所不同。自用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9.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所占财产可以分给一方,得到所占财产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当于所占财产价值一半的补偿。
10.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生产资料,可以分配给有经营条件和能力的一方。分享生产资料的一方应补偿另一方财产价值的一半。
11.对于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非生产性耕作和种植,离婚时应认为有利于生产经营的发展,应合理分割或折价。
12.双方婚前对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拆除、新建,离婚时产权未发生变化的,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属于另一方应得份额,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另一方;进行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13.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不宜分别使用的,应根据双方的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的原则分配给一方。共有房屋的一方应补偿另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同等条件下,双方都要照顾女方。
14.婚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归一方所有。离婚后另一方以无房可住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核实后可根据情况予以支持,但一般不超过两年。无一方租房经济困难的,享有房屋产权的一方可给予一次性经济资助。
15.离婚时一方未获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归一方所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根据具体情况给予另一方适当照顾。
16.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受损、消耗或灭失。离婚时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要求赔偿的,不予支持。
7.夫妻因共同生活或者履行抚养、赡养义务所产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约定由个人承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未经对方同意,一方赡养其无赡养义务的亲友的债务。
(3)未经对方同意,一方单独集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实未用于共同生活所产生的债务。
(四)其他应当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18.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及其他财产已转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因购房贷款所产生的债务,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19.离婚时,如果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导致对方生活困难,可以酌情返还。难以确定所取得的财物的性质是索取还是赠与的,可以按赠与处理。
20.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未脱离家庭共同财产的,一方请求分析财产的,可以先处理离婚和已查明的财产问题,对一时确实难以查明的财产分割,可以通知当事人另案处理;或者中止离婚诉讼,待财产分析案件审结后,恢复离婚诉讼。
21.一方非法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拒不交出,或者非法变卖、毁损的,分割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少分或者不分。
具体处理时,应将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财产作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的财产份额,另一方的应得份额与其他夫妻共同财产相抵销。差额不足的,隐匿、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折价赔偿对方。
对非法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人民法院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处理。
2.如果是事实婚姻,其财产分割适用本意见。非法同居的,财产分割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经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案件的意见》的有关规定办理。
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关于房屋归属的提醒:
离婚财产分割时,一方以无房居住为由要求暂住的,其要求应当合理,另一方应予协助,但合计居住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年。没有租房居住的人,确有经济困难的,享有房屋产权的一方可以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
离婚时,一方租住的公房,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和租赁若干问题的解答》处理。婚后抵押房屋的分割,按上述原则办理。
产权归属一般以产权证记载的产权为准。没有产权证的,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签字人为准。对于夫妻双方以共同财产支付房款或偿还贷款的部分,由另一方进行补偿。未偿还的抵押贷款由产权人承担。
离婚时应该分割财产吗?
一、离婚不分割财产可以吗
答案是肯定的。在向法院起诉离婚的过程中,法院受理的是只解除婚姻关系,不要求分割财产。所以只能起诉离婚,不能分割财产。
法律不禁止离婚时不分割财产的行为。离婚诉讼的法定条件是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如感情已破裂,无和好可能,调解无效,准予离婚。
是否请求财产分割是当事人的权利。如果双方都同意不分割财产,那么法院就不分割。但如果一方主张不分割财产,另一方主张分割,那么法院一般会分割。
根据《民法典》第1079条,可以认为夫妻关系在以下情况下破裂: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情形。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1079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有关部门可以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实已经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情形。
二。夫妻不离婚可以分割共同财产吗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下列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重大原因除外;是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二是负有法定赡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就医,对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离婚时,财产分割由双方协商决定,并经人民法院确认。双方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婚姻期间,一方有正当理由要求分割共同财产的,可以按照离婚的规定分割。
如果夫妻结婚时间短,没有共同财产,而婚姻解除时,实际上也就没有共同财产可分,所以会出现离婚不分割财产的情况。当然也有夫妻对财产归属做了约定,离婚时没有财产分割。所以夫妻离婚是有可能不分财产的。
离婚时应该分割财产吗?
可以先协议离婚不分割财产吗
中国的夫妻财产制是一种共同所有权制度。原则上不考虑各方对财产或收益的贡献。离婚时,婚姻财产一般都是平分的。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本着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协议分割,只要双方自愿,坚持自愿原则,没有固定比例。按照平等的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也体现了男女平等的原则。此外,还应体现在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上:
1.照顾妇女和未成年儿童的原则;
2.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原则;
3.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
4.尊重当事人意愿,坚持财产约定优先于法定约定的原则。
以上内容为相关回答。至于离婚后是否分割财产,这个可以双方协商处理。并不是说一定要分财产,而是一般建议这样分财产,避免以后出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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