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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赔偿n+1
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n+1赔偿,公司和员工也需要依据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损失。这里面有n+1的补偿。下面介绍一下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n+1补偿。
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n+11
N+1赔偿是指《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用人单位正常支付经济补偿金后,可以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
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工资。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年度劳动者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为劳动者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s2/】公司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一次性补偿金是否需要缴纳个税?
与本单位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一次性补偿金也要缴纳个税,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对于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可以视为一次性取得几个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平均。平均法是:将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在企业工作年限,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税。
解除劳动合同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了年劳动合同,现甲乙双方同意终止劳动合同。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如下:
(1)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自* * * *起终止,双方权利义务相应终止;
(二)乙方工资结算至离职之日,发放时间为甲方正常发放工资的时间。乙方奖金为人民币,以及差旅费、交通费、手机费等。合计人民币,以上均扣除所得税。甲方同意在乙方完成工作交接手续后三天内向乙方支付一次性款项。
(三)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共计人民币*。(税前)甲方同意在乙方完成工作交接手续后三天内向乙方一次性付款。
(四)甲方应向乙方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直至* * * *。
(5)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根据相关劳动法律法规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六)乙方应在本协议签署后3日内妥善办理好一切工作交接手续,离职后不得做任何有损公司声誉或利益的事情。
(七)乙方应保守其所掌握的甲方的任何商业秘密(包括本协议的内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否则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
(八)甲乙双方无竞业限制协议,本合同终止后,乙方无需履行任何竞业限制义务。
(九)本协议是双方解决劳动争议的全部安排和规定,双方不存在其他劳动争议。
本协议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由乙方存档。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年,月,年,月,日
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n+12
1。员工被辞退赔偿N,N+1,2N有什么法律依据?
1.【N+1的含义】:其中“N”表示在本公司工作年限,“1”表示代通知金。
2.【经济补偿金的计算】:经济补偿金是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到六个月。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 N的适用条件(谈判的解除):
1.正常情况下的经济补偿是n..无论何种劳动合同,都是可以协商解除的,没有任何条件。
2.“N+1”适用条件:三种情况用人单位未提前30日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因工负伤的。规定的医疗期届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的。仍然不能胜任工作;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劳动合同不能履行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三。“2N”的适用条件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
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IV、2N+1和2(N+1)指令
很多被辞退的员工被网上很多信息误导,所以要求赔偿2N+1或者2(N+1),并且坚信这是法律规定,但是这个赔偿规定没有法律依据。当然,如果公司愿意赔偿这个数额也是合理的。
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n+13
法定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有哪些?
一、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
(一)为保护劳动者利益,劳动者可以随意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在试用期前30天或3天通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如果雇主有过错,雇员可以通过通知雇主立即终止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3)用人单位有过错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告知用人单位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事先通知用人单位。
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
(1)由于劳动者的过错,用人单位可以立即解除合同。
第三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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