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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责任的划分及赔偿比例
医疗事故责任划分和赔偿比例,医疗事故是导致医患关系持续紧张的主要原因。医疗事故发生后,患者会和家属一起追究医护人员的责任,希望他们能弥补自己的损失。下面就来分享一下医疗事故责任划分和赔偿比例。
医疗事故责任划分及赔偿比例1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医疗事故责任和赔偿的相关法律规定,医疗事故责任分为以下几类:
1.全责;
2.主要职责;
3.次要责任;
4.轻微的责任。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不同程度的责任应该赔偿多少。司法实践中采取全部责任承担100%责任,主要责任承担60%至90%责任,次要责任承担20%至40%责任。对于次要责任,责任比例一般不超过10%。
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1)医疗费用:按照因医疗事故造成人身伤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有据可依,但不包括原发病的医疗费用。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其因误工费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收入超过医疗事故发生地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没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时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伙食补助费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有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伤残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和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自自伤残之月起,最高补偿30年;但60周岁以上的不得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用: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普及型用具费用计算。
(7)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赡养人生活费:限于死者生前或伤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被赡养且无劳动能力的人,按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不满16周岁的,提高到16周岁。对已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供养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不得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患者实际必要的交通费用计算,有据可依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住宿津贴标准计算,凭证明支付。
(11)精神损害赔偿: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患者死亡的,赔偿期限最长不超过6年;伤残的,补偿期限不超过3年。
医疗事故责任划分及赔偿比例2
医疗事故责任划分比例
一、医疗事故责任比例
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的责任程度分为:
(1)完全责任:是指医疗事故损害完全是由医疗过失造成的。(赔偿所有损失的100%)
(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赔偿主要由医疗过失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赔偿所有损失的60-90%)
(3)次要责任:是指医疗事故的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20-40%)
(4)次要责任:是指医疗事故造成的损害大部分是由其他因素造成的,医疗过失起次要作用。(对所有损失的赔偿不得超过10%)
在实践中,责任是对等的:医生和病人各承担50%的负担。
不同程度的责任对赔偿数额影响较大,过错程序与承担责任相一致的原则不明显。与原来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相比,在不考虑责任程度的情况下,只要认定了事故,就承担100%的赔偿,更加公平合理。
二。医疗事故责任抗辩理由
医疗事故纠纷中的抗辩理由是指医疗单位为对抗患者的索赔,免除或减轻自身民事责任而提出的事实理由。《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医疗单位不承担民事责任:
(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病人的生命采取紧急医疗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2)在医疗活动中,因患者病情异常或患者特殊体质而发生医疗事故的;
(3)在当前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可预测的不良后果;
(4)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
(五)因患者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6)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利后果。
这里要注意的是(2)和(3)两种情况,即医疗风险。医疗风险是指在医疗行为过程中可能对患者造成人身伤害的偶然事件,是指在现有医学科技条件下,无法预料或不可预测的不良后果。这种风险主要表现在实践中的医疗事故和并发症。
医疗事故是指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的异常状况或特殊体质造成的不良后果,以及在当前医疗技术条件下无法预料或不可预见的不良后果。医疗事故的发生并不是由于医务人员的医疗过失造成的,而是患者自身的身体变化和特殊疾病共同作用的结果。医务人员自身和现代医学科技无法预见和避免,可以作为医疗事故的抗辩事由。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疾病的自然发展。如果在诊疗期间,患者病情加重,但医院无法诊断,治疗困难,造成损害后果。但是,损害后果不是医疗行为造成的,而是疾病的自然发展。这时,如果医生能证明后果实际上是由疾病的自然发展引起的,而不是由医疗行为引起的,就可以作为抗辩理由。
医疗事故责任比例如上,医疗事故问题频发,医护人员和患者都有责任。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取决于很多因素,相互保护是关键。
医疗事故责任划分及赔偿比例3
医疗事故责任等级如何划分
根据对患者身体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
(1)甲级医疗事故:死亡。
(二)一级、二级医疗事故:重要器官丧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无力代偿,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例如,它会导致下列情况之一:
1.植物人状态;
2、极重度精神发育迟滞;
3.临床判断无法恢复的昏迷;
4.临床确定自主呼吸功能完全丧失且无法恢复,靠呼吸机维持;
5、四肢瘫痪,肌力0,临床判断无法恢复。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
(1)ⅱA级医疗事故:器官丧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无法代偿,可能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
(二)乙类医疗事故:器官丧失、严重缺损和严重残疾、严重功能障碍、可能有特殊医疗依赖或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之一。
(3)二级、三级医疗事故:器官丧失、严重缺损和明显畸形、严重功能障碍、可能有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不能自理之一。
ⅳ)ⅱ类医疗事故:器官丧失、大部分缺损和畸形、严重功能障碍、可能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自理之一。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造成一般功能障碍;
(1)ⅲA级医疗事故:器官丧失、大部分缺损和畸形、严重功能障碍、可能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自理之一。
(二)ⅲB级医疗事故:大部分器官缺损或畸形,中度功能障碍,可能有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够自理。
(三)ⅲ级、丙级医疗事故:大部分器官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可有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够自理。
(4)D级医疗事故:部分器官缺损或畸形,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自理。
(5)ⅲE级医疗事故:部分器官缺损或畸形,轻微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自理。
四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明显人身伤害的其他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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