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台-系统设置-扩展变量-手机广告位-内容广告位一 |
公摊太大是否有起诉成功案例
公摊太大是否有起诉成功案例,买房子的时候大家最在乎的就是公摊面积,很多人会感觉到这笔钱花的不明不白,就是因为公摊也是一笔不小的费用,以下分享公摊太大是否有起诉成功案例。
公摊太大是否有起诉成功案例1
1.有的。
近期在广州,出现了一系列预售商品房在交付时公摊面积“缩水”,影响购房者利益的纠纷。由于现行房产交易以套内面积计价,公摊面积不计算单价,因此当购房者发现开发商承诺的公摊面积“缩水”时,往往难以提出有力的赔偿依据。
2002年11月8日,原被告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双方约定:被告将其开发的十甫名都商厦的房屋预售给原告。建筑面积10
1.82_,其中套内面积5
5.80_,分摊面积46.02_,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单价164226元/_。
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约定支付了购房款,被告按约定交付了房屋,交付的房屋经产权登记机关确认,房屋套内面积为5
5.5362_,比合同约定的少了0.2638_,共有分摊面积为28.8496_,比合同约定的少了17.1704_,合计总建筑面积为8
4.3858_,比合同约定的少了17.4342_。
2.交付的.房屋公摊建筑面积减少,已构成违约,开发商应退还其购房款1569078元。
开发商则认为,其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五条已经明确约定:
以套内建筑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该商品房交付后,实测计价面积与合同约定计价面积误差为0.2638_,面积误差比为0.472%。根据合同约定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0.6%以内的买卖双方不作任何补偿,而对公摊面积的差异则不负责赔偿。
本案经过一审、二审法院审理终结。二审法院认为:合同约定案涉商铺的公摊面积为46.02平方米,而实际的公摊面积为28.8496平方米,并不符合合同约定,认定被告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约,据此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被告应补偿原告所购商铺公摊面积差异款1545336元。
早期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大多以总建筑面积计价,购房者拿到产权证后,发现房产总面积与合同相同,套内面积却“缩水”的情况,购房者难以获得补偿。经修订后,现行《广东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示范文本明确规定了是以套内面积计价。
而对于“预售面积”与“实际面积”之间的差异,该文本也只对“计价面积”作了相关规定,对公摊面积则不作限制。
因此,公摊面积“缩水”难以获得补偿。为维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我所律师经过缜密的法律分析,毅然举起法律的武器,案件经过一审、二审后胜诉,充分的维护了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公摊太大是否有起诉成功案例2
公摊过大问题起诉需要什么证据
可以,但是不知道是否打的赢。
公摊面积的大小,对业主的利益影响很大。因为现在销售价格和物管费收取都是按照建筑面积,公摊面积越大价格、收费就越高,而业主的套内面积、有效使用面积就相应变小。
但是公摊面积太小,其实对业主也不利,意味着房屋的公共空间、配套设施,甚至住房的保温隔热等等就会变得不完善。
目前,法定的销售方式是要么按建筑面积销售,要么按套内面积销售,圴对公摊面积没有强制性规定,合同也没约定,只要销售广告、交楼标准没有弄虚作假和工程质量问题,那么无论是按建筑面积还是套内面积销售的,只要达到合同规定的面积标准,就视为开发商履行了合同。
公摊太大是否有起诉成功案例
很难。
国家对公摊面积进行了定义,但对公摊面积的比例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一般来说,普通多层住宅楼在没有地下设备用房、底层商铺、底层架空的情况下,公摊系数约在10%-15%;带电梯的小高层住宅,公摊系数约在15%-20%;高层住宅相对更高一些,约在20%-25%。
对公摊不满意可以退定金吗
可以的。
国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限制公摊面积的比例,也没有规定销售部门应履行告知购买者公摊面积的义务。 除非当地政府有明确规定。在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前,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出示公摊面积的项目、计算数据、比例,并进行录音或拍照。
如果和开发商后面说的不符,这个证据也可以帮助退押金。 在当地房屋管理局查看房屋信息,大多数房管局的房屋信息都包括公摊面积,提前做好各方面的信息查询,提前做好准备。
公摊太大是否有起诉成功案例3
一、交房时发现公摊面积太大,想要维权应该怎么办
1、购房时是以建筑面积(包括套内建筑面积和公摊部分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若买卖合同对面积误差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
2、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直接找开发商协调。
(2)向测绘部门或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或者要求测绘单位重新进行测量
(3)以上两种方式都不能解决的情况下,还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由法院指定测绘单位重测。
3、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
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二、公摊面积相关规定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
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
三、如何追讨公共分摊面积差价款
1、须等房产证办妥,因为房产证是面积大小的最终凭证。领取房产证时,核对自己的分摊面积是否减少。
2、需在领取房产证后两年内起诉开发商,或在领取房产证后,每年向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的地址以及其营业执照登记的地址以特快专递形式发函,要求其赔偿公共分摊面积减少的损失,保留上述函件作为证据,否则超过诉讼时效将丧失了权利。
3、领取房产证时尽量不要与开发商签订的任何有关放弃自己分摊面积赔偿权利的协议。
发表评论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