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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哪个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向哪个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现实生活中,每年发生工伤的劳动者很多,工伤会根据后果进行划分。劳动者受伤程度不同,得到的赔偿也就不同。那么去哪个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呢?
向哪个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在国内申请工伤认定,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职工遭受事故伤害或者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其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如遇特殊情况,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批准,申请时限可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照前款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向哪个部门申请工伤认定2
一、工伤认定应该在哪个部门进行
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本辖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的,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工会组织也可以在一年内直接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申请工伤认定的劳动者需填写工伤认定登记表、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申报证据清单等资料。此外,还应提交以下材料:
1.劳动合同复印件,或者建立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2.受伤员工的员工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医疗机构的伤后诊断病历或职业病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4、两人以上的旁证(证人证言)。
二。员工因工负伤,医保能报销吗?
工伤一般没有医疗保险。医保和工伤是两个不同的范畴。发生工伤事故,医疗费用先由企业垫付,再报销。事故中使用了医保卡,所有由医保基金支付的费用都可以由工伤保险报销。
工伤的所有费用由单位支付,工伤职工出院后可以到劳动局进行伤残鉴定,根据鉴定报告的等级获得相应的工伤赔偿。
工伤认定程序如下:
1.首先你需要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是获得赔偿的前提。
2.填写一份工伤申请表,准备好身份证复印件和疾病证明。
(1)单位同意工伤的,请法人在相关位置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社保工作人员调查后会出具工伤证明。认定为工伤的,可以报销相关治疗费用。
(2)另一种是单位不同意认定工伤的,由申请人提供不属于工伤的证据,社保经办机构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认定是否属于工伤。
(3)另一种情况,如果老板根本不承认你是他的劳动者,他必须先要求你收集雇佣关系的相关材料,然后提起劳动仲裁,再根据仲裁结果去社保相关机构做工伤认定。
4.工伤认定后,应评定伤残等级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作为计算赔偿金额的依据。
5.如果加工厂仍不支付赔偿金,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提出仲裁请求,仲裁委员会将依法做出裁决。双方如不服裁决,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进入二审、终审程序。
6.在计算赔偿金额时,应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按照受伤人员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和全省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随便找个医疗机构鉴定,然后拿着结果找单位赔偿,肯定不行。如果不是规定部门做出的鉴定结果,此时就没有法律效力。而且有可能是因为注册部门不对,导致申请注册延迟。
向哪个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一、个人如何申请工伤认定
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遇特殊情况,申请期限可延长至30日。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劳动者或者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一般来说,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应由企业签字后提交。
但如果企业不签字,工伤职工或其亲属可以直接提出申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接到用人单位工伤报告或者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后,应当组织工伤保险机构进行调查核实。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二。工伤鉴定程序
1.因工伤残职工就医后应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
2.鉴定人携带医疗机构的伤、病、残诊断证明,如病历、出院证明、CT片、化验单、心电图等相关诊断资料,以及《职工工伤伤残劳动鉴定审批表》,每周一、二、三、五进行鉴定。
3.鉴定人携带的材料经专家确认后,由鉴定所支付鉴定费200元。如果材料不全,我会做委托诊断,然后鉴定。
4.鉴定所每周四会定期召开鉴定会,做出等级或结论,并对外公布。
5.自受理鉴定材料登记之日起15日后,单位劳资人员将前来领取鉴定结果及收到的全部材料。
三。工伤鉴定机构
劳动鉴定机构的组织形式一般为“劳动鉴定委员会”,在一些中小企业中称为“劳动鉴定队”。上述劳动鉴定委员会一般由劳动、卫生、人事等行政部门和工会的主管领导组成。
少数地方物价、民政等部门的同志,大医院院长也参加了。劳动鉴定委员会的主任大多是劳动行政部门的主管领导或市县政府的负责人。
省、市、县三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的职责不同:
1、县(县级市)劳动鉴定委员会的职责:
2、企业劳动鉴定委员会(小组)的职责:
(1)贯彻上级劳动鉴定的有关政策、法规和规章;
(2)职业病相关信息,建立健全员工健康档案和工伤档案;
3、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的职责:
4.地(市)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的职责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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