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台-系统设置-扩展变量-手机广告位-内容广告位一 |
员工辞职有补偿吗?
员工辞职有补偿吗?人们在日常工作中会因为各种原因辞职,比如家庭事务、个人发展等。这个时候,如果工人想知道这种情况有没有补偿,那么边肖就带你看看员工辞职有没有补偿。
辞职的员工有补偿吗?
被强制辞职的员工有经济补偿吗
《劳动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二十八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五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每满一年,由用人单位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高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的标准领取经济补偿金”。
根据上述规定,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以支付赔偿金: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四)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如何办理离职手续
(1)员工应在辞职前至少一个月向其部门经理填写辞职申请表,并提交辞职申请。
(2)部门经理积极与离职员工沟通,尽量留住业绩好的员工,探索改善其工作环境、条件和待遇的可能性。
(3)离职员工填写离职申请表,由部门经理和中心主任签字批准。
(4)员工离职申请被批准的,办理离职交接手续。公司应安排其他人员接替他们的工作和职责。
(5)办理完所有必要的离职手续后,到财务中心财务部领取工资。
(6)公司可以出具离职人员在公司的工作经历和业绩证明。
辞职的员工有补偿吗
1。如果员工因个人原因辞职,当然不会得到经济补偿
司法实践中,只要是员工因个人原因辞职,如“家庭事务、个人发展、外出创业”等。,如果公司能提供证据证明员工离职的原因(通常离职原因可以在辞职信、离职交接表、或离职协议中找到),司法机关一般不会支持经济赔偿。
而且员工因个人原因辞职,需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公司。否则,他们未经公司同意离职或未达到法定通知期限,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他们不仅得不到经济补偿,还可能要赔偿公司的经济损失。
二。因公司特定违法行为导致员工“被迫辞职”的,公司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实践中,有的公司克扣员工工资、停发、少发或拖欠工资,有的公司不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有的公司让员工在有毒、无防护设备等恶劣的生产环境中工作。针对这种情况,为了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规定了员工有特殊的解除权,可以无条件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并获得经济补偿。这在实践中通常被称为“被迫辞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公司有下列违法行为,员工可以“强制辞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时,有欺诈、胁迫、乘人之危,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明确规定,员工依据第三十八条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强制辞职”员工时,应注意当地司法实践中把握的“度”。
否则,“被迫辞职”可能成为非法终止。比如,工资延迟多少天后可以“被强制辞职”,少拿多少工资可以强制辞职,不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是否可以支持强制辞职。各地有差异,没有统一的标准。
对于公司来说,应对的办法是尽量杜绝上述可以导致员工“被迫辞职”的违法行为,但这并不容易。光是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问题,就足以让大多数企业叫苦不迭。他们要想防范风险,只能自求多福。
辞职的员工有补偿吗?
员工主动辞职有补偿吗
我在公司工作了十多年。基本上我是老员工了。我觉得只要离职就可以从公司得到补偿。其实赔偿有两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和经济赔偿。
前者仅适用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标准是按照实际工作年限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
后者适用于自然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从2008年开始计算,每年给予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
但在因自身原因自愿离职的情况下,没有任何补偿,这是最容易产生误解的。
很多公司为了逼工人自己辞职,采取各种手段,一时冲动接受员工主动辞职,结果是一分钱也拿不到。
员工主动辞职一般是没有补偿的,被强制辞职的除外。
如果公司没有为员工缴纳社保,或者没有按时足额发放工资,或者没有提供工作条件或者劳动保护,员工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强制辞职的经济补偿金。
员工“强制辞职”必须提前30天通知公司吗?
如果“被迫辞职”的理由成立,则无需提前30天通知公司。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员工是否需要提前通知辞职,可以从四种情况来理解:
1.提前30天通知辞职:一般情况下,因个人原因辞职,需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公司。
2.提前3天通知辞职:一般情况下,试用期内因个人原因辞职,可以提前3天通知。
3.提前30天通知但无需提前30天通知的“辞职”。
4.无通知“辞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事先通知用人单位。
发表评论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