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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给过抚养费能争夺孩子抚养权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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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子女抚养费。有什么理由争夺抚养权吗

不给孩子抚养费还有理由争抚养权吗?夫妻感情破裂就会离婚,但离婚也有一定的过程和压力,尤其是关于孩子抚养权和抚养费的问题。双方需要协商沟通。那么不给孩子抚养费还有理由争抚养权吗?

没有子女抚养费。还有理由争取抚养权吗?一

一、争取抚养权不给赡养费可以吗

赡养费不会因为争夺抚养权而流失,争夺抚养权还是要赡养费的。

父母抚养教育孩子的义务不应该也不能放弃。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如下:

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父母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未成年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权要求父母支付赡养费。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要求子女支付赡养费。

第二十八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对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赡养的未成年孙子女,有赡养的义务。有经济能力的孙子女有义务赡养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

第二十九条有经济能力的兄弟姐妹,对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扶养的未成年兄弟姐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哥哥姐姐抚养长大的兄弟姐妹,对缺乏劳动能力和经济来源的哥哥姐姐,有扶养的义务。

第三十条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婚姻关系的变化而终止。

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孩子还是父母双方的孩子,不管是不是父母直接抚养。离婚后,父母仍有抚养教育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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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视权的方式和时间由当事人约定;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探视权。

《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的相关规定如下:

第十七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必须履行保证适龄女性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第四十五条父母双方对未成年子女有平等的监护权。

如果父亲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因其他原因无法担任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任何人不得干涉母亲的监护权。

第四十六条离婚期间,女方因绝育或者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在处理子女抚养问题时,应当在有利于子女权益的前提下,照顾女方的合理要求。

二。对方不付赡养费怎么办

根据我国法律,离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仍有赡养义务。一方不履行义务,就意味着违反法律。如果一方不支付子女抚养费,可以向法院起诉,申请强制执行。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对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当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费用的数额和期限由双方约定;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出原协议或判决数额的合理要求。”

在确定关系时,如果女方抚养孩子,那么女方不需要提供太多的证据。如果男方在法庭上不认可这段关系,女方可以在法庭上要求个人鉴定。男方拒绝亲子鉴定的,法院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五条规定:“有证据证明一方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的。

对方当事人主张证据内容对证据持有人不利的,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判决男方支付赡养费的规定。如果男方已经支付了一段时间的赡养费,如果是银行转账,转账单据也可以作为间接证据。

综上所述,即使夫妻离婚,他们仍有抚养子女的权利。即使是没有直接抚养权的一方,仍然需要按时支付子女抚养费。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争抚养权不给赡养费的行为,在争夺抚养权中处于劣势。如果遇到对方不支付赡养费的问题,可以起诉到法院,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没有子女抚养费。还有理由争取抚养权吗?2

一、不给离婚抚养费可以起诉要抚养权吗?

法院判令对方支付赡养费。对方不履行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不再起诉。一般法院会直接从对方银行账户转账,也就是去当时作出判决的法院(所有诉讼费用由对方承担)。不过,提醒对方一下,让他们付钱就够了。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另一方负担一方抚养的子女所必需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费用的数额和期限由双方约定;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出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应当另行起诉。这是因为:新情况下提出的这一诉讼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的离婚和夫妻财产的处理,而是原离婚案件处理时不存在(或已解决)的子女抚养新情况。

因此,不是原离婚案件诉讼程序的继续,也不是原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的错误判决和调解协议的纠正,应当作为新的案件另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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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赡养费的支付方式和范围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八条规定,抚养费应当定期支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支付。第九条规定:一方没有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产抵付抚养子女的费用。

根据上述规定,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为按月支付,打入子女抚养费专用账户或在探望子女时支付。实践中,很多当事人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赡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了要钱的麻烦,二来可以抵消给对方房子的货款。

但是否采用一次性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和对方的态度。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会判令其一次性支付。

赡养费不仅仅指生活费,还包括婚姻法解释(1)。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赡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三项。所以离婚时,除了生活费,还要充分考虑教育费和医疗费,在赡养费的标准内(20-30%)争取更高的比例。

通过上面的文章,边肖给大家分析了离婚抚养费是否可以诉讼抚养权的问题。后一方不支付赡养费属于违约行为,违反了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可以起诉,通过法律手段解决。法院判决后,如果当事人仍然拿不到赡养费,也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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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抚养权怎么争?

一两岁以下的孩子一般和妈妈住在一起。如果孩子不满两岁,双方为争取孩子的抚养权而未能达成协议,一般法院会将抚养权判给女方,除非她患有持久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使她不适合与孩子生活在一起;

第二,十岁以上,对抚养权归属有争议的,要考虑孩子的意见。所以,如果孩子十岁以上,要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就要得到孩子的认可,让孩子更愿意和妈妈一起生活。当然,让孩子做这样一个非此即彼的选择,有点残忍。

第三,对于2岁以上10岁以下的儿童,妇女可以优先获得儿童监护权的情况如下:

1、女方已绝育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长期随女方生活,改变生活环境明显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

3.无其他子女,但男方有其他子女;

4.在工作稳定、收入等男女抚养条件相差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夫妻关系的破裂有过错,如家暴、有证据的婚外情等,更有可能将孩子判给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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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这个人有不良嗜好,如赌博和酗酒。考虑到他们的不良习惯对孩子的成长有不良影响,法院一般会把孩子判给女方。

6.如果男女双方都没有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平等,如果女方思想素质更好,有更多的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会更大。

7.父母双方抚养孩子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都要求孩子和他们一起生活。但如果子女与祖父母单独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的,可以考虑作为子女随父母生活的优先条件。

此外,在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同意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以给予许可。但具体操作一定要科学合理,一定要保证孩子的健康成长。

通常情况下,如果孩子不满两岁,那么抚养权一般会判给女方,但如果女方的抚养会对孩子的生活和成长产生不利影响,则属于例外。这时候大部分孩子都会判给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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