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台-系统设置-扩展变量-手机广告位-内容广告位一 |
学校图书馆管理系统
在社会一步步发展的今天,很多场合都离不开制度。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对某一岗位或从事某一工作的人员具有约束作用,是其行动的准则和依据。那么你掌握系统的格式了吗?下面是边肖为大家收集的学校图书管理系统。欢迎阅读,希望你能喜欢。
学校图书馆管理系统1
关于学生外貌。学生着装得体,坐姿端正,步履稳健,谈吐文明。建议穿校服,奇装异服,男生长发,女生烫发,化妆,首饰,高跟鞋。任何违反这一条的人将被拘留一年。
关于早上起床。先洗漱,再做好个人卫生。走读生要收拾好自己的房间,住宿生要收拾好自己的宿舍,保持一切井然有序,床上用品保持整洁。违反这一条的人将被警告。
关于旅行。走读生在上学前问候他们的父母。在路上,骑自行车走慢车道,走人行道,3人以上成纵队。右侧车道不逆行。走路时不要说话。注意安全。出宿舍不要跑跳,不要拥挤,不要上下楼梯平行,走右边。前者违反校规,将给予通报批评,后者给予警告。
关于进教室。进教学楼前,先把鞋上的脏东西擦在踏板上,进右边的门,轻轻推门,慢慢地,轻轻地向右走。违反本条者,通报批评。
关于维护校园秩序。不大声喧哗,不跑不跳,不打架不打球,远离教室,不吹口哨,不吃泡泡糖,用卫生纸上厕所,然后冲便池。违反以上规定者将给予记过处分,未经老师允许不得进入学校办公区或办公区厕所。违反这一条的人将被警告。
关于吃。遵守食堂秩序,依次排队用餐,不要往食堂跑,不要堵塞、拥挤、喧哗;不要在走廊、宿舍、教室吃东西或吃零食;一年级按照课表去饭堂吃饭,二年级和三年级依次推迟五分钟,步行去饭堂吃饭。违反上述规定者将被给予警告。
关于午休或者午睡。午餐是午休时间。在此期间,不准洗衣服,不准在浴室洗澡,不准在宿舍听收音机和录音机,不准从事各种娱乐活动。违反此条者将受到批评教育。
关于课外活动。宿舍内不准打扑克、下棋、阅读有害身心健康的书报、观看不健康的音像制品。违反此条者将受到批评教育。
关于晚睡制度。留在宿舍的同学不勾勾搭搭,不跑跳追赶,不边走边大声谈笑,有秩序地走进宿舍。违反这一条的人将受到严重警告。
关于教室管理系统。窗帘要挂起来,挂平。开灯的时候,窗帘一定要卷起来。所有窗帘都要卷到同一高度,系在窗户中间。违反此条给予通报批评。
学校图书馆管理系统2
图书馆员要牢固树立为师生服务的思想,满腔热情地做好学校图书的管理和流通工作,成为丰富和提升学校文化生活的重要阵地。
1 .根据经费情况,结合学校师生实际,有计划地购买学校图书,注重图书的实际效益,防止积压。
2.为师生借书还书做好安排,简化手续,热情服务,做到方便读者,不出错。
3.完善书库管理、图书借阅归还、损坏赔偿等制度,并严格执行。
4.新书要及时登记编目,做到“帐、卡、书”一致。及时修复旧书,做好报损工作。
5.以多种形式推荐好书、新书,办好宣传栏,加强阅读指导,注重培养学生馆员队伍。
6.积极创造条件,不断增加图书开架数量,实现流通续借。
7.制定和完善六项预防措施。(防火、防尘、防潮、防霉、防蛀、防盗)。
8.与教师资料室和学生阅览室的工作人员密切合作,加强业务联系。
9.努力学习,不断提高专业水平,认真完成学校交给的相关任务。
10.树立为师生服务的理念,以此为出发点,制定图书阅览制度,充分发挥图书资料在教学、科研、学习中的作用。
学校图书馆管理系统3
1.图书资料要严格编目登记,借出和收回的图书要齐全。不定期检查防盗、防潮、防霉、防鼠、防虫、防火等设施。
2.图书资料应分级存放,特别珍贵的图书和期刊的借阅应实行校长特别批准制度。珍贵书刊由专人专柜收藏,保管人员定期检查。
3.图书馆阅览室的图书管理员是本室的保安员和义务消防员,负责检查本室的消防安全工作,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宣传,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迅速整改。
4、室内严格控制一切火源,不准吸烟和其他火种,不准在室内存放易燃和其他可燃物品。内部消防器材应放置在明显位置,以备紧急使用,平时应经常检查,保持性能良好。工人必须熟悉灭火设备的位置和用法。万一发生火灾,它会灭火并发出警报。
5、经常检查各种电气设备,发现故障及时修理。照明灯泡应与书籍、材料和其他可燃物质保持不小于0.5m的距离。
6.电炉、电烙铁、电烤箱等设备不准在室内使用。不要乱拉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7.图书馆管理员下班时要做好清洁和安全检查工作。门窗要有防盗设施。离开时要关窗锁门,切断电源,做好防范措施。
8.师生进入阅览室必须遵守阅读规则。
9.图书馆的锁匙必须妥善保管,未经有关部门领导批准,不得借给家人、亲戚、朋友、同学使用。
10.节假日实行封闭管理。学校值班人员负责防火和安全。
学校图书馆管理系统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图书馆(室)规范化建设,促进教育教学,根据有关政策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图书馆(室)应当根据中小学教育的特点和教育教学中心的工作,积极为师生提供教育信息和教学参考资料,为教育教学服务。
第三条学校图书馆(室)必须按照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利用书刊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文化科学知识教育,指导学生课外阅读,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第二章组织和管理
第四条“济南市学校图书馆工作委员会”是我市学校图书馆工作的协调机构。办公室设在基础教育处,负责我市学校图书馆的建设和管理。
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指定机构或专人负责学校图书馆(室)工作。
第五条市、县(市)教育图书代理站是教育行政部门所属并授权的教育图书报刊征订发行机构,具体负责所属学校图书馆(室)的设备用书供应及相关管理工作。
第六条市教育图书代理站对县(市)区教育图书代理站进行业务指导和财务监督。县(市)区教育图书代理站应配备专门人员从事这项工作。
第七条市和县(市)区教育图书代理站应当为学校配备图书提供优质服务。
第八条学校图书馆(室)应根据学校规模和工作实际配备必要的专职工作人员。农村小中小学可配备兼职图书管理员。
第九条提倡学校图书馆试行校长领导下的馆长负责制。学校图书馆(室)由教务主任具体负责。
第十条图书馆(室)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小学应具有中等以上文化程度,中学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并具备图书馆专业知识。达不到要求的,应当参加全市组织的业务培训,取得合格证书后,方可从事图书馆工作。
第十一条图书馆(室)工作人员应主动为学生的学习和教师的教育教学改革及教研活动提供优质服务。
第十二条市教育图书代理站应当定期对县(市)区和市属学校图书馆(室)的图书设备进行专项检查,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工作不力、管理不善的,应当及时批评并督促整改。
第三章书刊征订和发行
第十三条学校图书馆(室)新购图书必须是经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审定并列入《学校设备用书目录》的优秀图书。
第十四条学校书刊配置应当考虑学生和教师的不同需求,重点采购各科使用的教学参考书和教育教学研究理论书籍,有利于学生自主学习和扩大知识面的学习辅导材料,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的科普读物和文学作品。
第十五条购书应当把质量放在第一位。在制定购书计划时,要注意征求和采纳教研组、备课组和一线教师的意见。各类教育教学参考书、参考书和学习资料应不低于所购新书的60%。其他的书要选。
第十六条学校图书馆(室)应根据市教育局提供的目录,每年制定购书计划,报主管教育部门图书代理站审批,由市教育局统一订购。
第十七条学校图书馆(室)图书采购经费不得低于当年学校公用经费的2%,必须保证,做到专款专用。学校应根据教育教学的实际需要,从业务收入中安排不低于3%的资金补充图书采购经费。
第十八条县(市)区图书代理站应按规定每年两次与市图书供应机构结算书款。市属学校应在交书的同时进行财务结算。
第十九条学校应当做好向学生宣传推荐优秀书报的工作,在自愿的前提下,做好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的优秀书报的个人征订工作。
第四章书刊管理
第二十条学校图书馆(室)应建立书刊通用登录和个人登录账户。中学要设立书名目录和类目目录,条件好的图书馆可以增设作者目录;小学图书馆(室)应有分类目录。
省市级标准化学校和规模较大的学校要积极开发和引进先进的图书管理系统,实行数字化管理。
第二十一条图书应当按照《中国图书馆分类法》进行分类,编目应当遵循文献著录通则,做到分类正确、反映全面、前后一致、便于检索。
第二十二条新书到馆后,一般应在一周内登记、分类、编目、上架,不得积压。
第二十三条学校图书馆(室)应当有计划地及时淘汰内容陈旧、破损严重、份数过多、无参考和实用价值、不利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图书。
第二十四条学校图书馆(室)应建立健全书库管理、书刊借阅、阅览、损失赔偿、图书注销等规章制度。,完善图书馆(室)的工作职责。
第二十五条图书馆(室)工作人员应积极向师生宣传图书馆的各项规章制度,开展爱护书刊教育。
第二十六条教师资料室应当全天向教师开放。图书馆和学生阅览室应根据需要在午休和放学时间向学生开放。
第二十七条中学图书馆(室)应当向学生发放借书证,个人或者集体借阅。规模较小的农村中小学要充分发挥班书角和书箱的作用,组织学生开展读书活动。
第二十八条学校图书馆(室)应当积极配合学科教师组织各种阅读活动,为学生提供课外阅读指导,培养学生的阅读兴趣,提高学生的阅读能力。
第二十九条学校图书馆(室)应当本着高效、安全、互联、共享的原则,加快电子图书和电子阅览室建设,配备现代化设备,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第五章场所和设备
第三十条中学图书馆(室)应当配备书库、教师资料室、教师阅览室和学生阅览室。小学(室)应设置图书馆和学生阅览室,并配备通风、采光、防火、防潮、防蛀等设施。
第三十一条图书馆(室)应当配备必要的书架、阅读桌椅、报刊架、书柜、目录柜、档案柜、展示柜、装帧等设备。并逐步配备了电脑、视听、复制等现代化设备。
第三十二条按专库(室)设计的建筑作为图书馆,其使用面积应符合省标准。设计建造为图书馆的非专用图书馆(室)房屋应位于平房或建筑物的一层,并与阅览室相连或相邻。
第三十三条按专用图书馆(室)设计的建筑作为阅览室,其使用面积应符合省标准。中小学教师阅览室应按不低于教职工人数的0.1/3设置;学生阅览室在中学按不低于学生人数的1/12设立,小学按不低于学生人数的1/20设立。
中学要有70多种报刊杂志,小学要有50多种;中学的参考书和教学参考书应该有150种以上,小学应该有100种以上。
第三十四条阅览室应整洁安静,有适量的名人画像、格言警句、制度等。,充分体现了教育氛围和人文关怀。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级各类学校(普通中小学、职业学校、中等专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和市属高校)。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图书馆管理系统5
图书借阅是图书馆日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学校图书管理的质量和效率。为规范此项工作,特制定以下制度:
第一,借书证仅供本人使用,不得转借或随意涂改。
二。如果借书证丢了,你必须马上去这个房间办理补办手续。
三、图书应加强保管,不准乱涂乱画,损坏、丢失要赔偿。(酌情赔偿损失,双倍半赔偿损失。)
四。非教学用途的借书必须在一个月内归还,教学用书在学期末归还。
学校图书馆管理系统6
为了充分利用图书馆现有的人力、物力、财力为教育工作服务,对图书馆工作人员、藏书、设备、技术方法等进行科学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制定完善的规章制度。
1.读者服务规章制度:分别制定教师和学生的借还制度和阅读制度。不仅规定了借阅时间、借阅数量和损失赔偿,还规定了不同读者的借阅范围、借阅方式和借阅内容。
2.业务工作制度:详细说明采访、流通、阅览、参考咨询、业务研究等部门的职责范围、各个工作环节和操作流程。避免基础工作的混乱,藏书的混乱,观点不同导致的流通率低。
第二,规定图书馆的工作标准。
1.规范图书馆各工作环节的操作流程。
实现图书的计算机管理。有图书、报刊验收记录,完整的图书分类登记、报刊登记簿、图书剔旧记录,记录详细,账物相符。按照《中国图书馆分类法》,图书分类正确,目录卡片著录规范,编纂规范,编排合理,差错率小于3%。图书馆和阅览室是按照书号分类的。
2.图书馆设备的标准化。
图书数量、书库面积、阅览室面积、座位数要达到省教委规定的标准。
三。做好统计工作。
从图书馆活动的数量上反映图书馆活动的基本情况,进行如下统计:馆藏统计、读者统计、借阅统计、服务效果统计、工作人员工作量统计、图书馆基础资源统计。
四。加强员工管理。
明确分工,建立岗位责任制。提高工作效率。善于总结和积累经验,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学校图书馆管理系统7
为了规范学校图书馆的管理,充分发挥学校图书的最大效益,特制定如下制度:
第一,图书馆员要认真学习管理知识,做好图书馆管理工作,为教育教学服务。
二。图书管理员应及时登记、整理和借阅图书。
第三,根据教学和学生的需要,建议学校及时购书。
四、严格执行图书借阅制度。
5.珍贵的文件资料要妥善保管,未经领导同意不得外借。破损的图书应及时修复,以延长其使用寿命。
六、做好图书馆和阅览室的清洁工作,督促读者保持室内安静。
学校图书馆管理系统8
一、图书馆要认真服务学校的教育教学科研工作,培养学生的阅读兴趣,及时为师生提供学习、教育、教学信息。
二、图书馆要建立财产登记、分类登记、注销登记三种账册。图书馆、资料室、阅览室应建立相应的账册,做到账物相符。
三、图书分类按《中国图书馆中小学图书分类法》和《文献著录通则》的规定执行。
四、认真制定书刊采购标准,做到结构合理,份数适宜,不断提高图书质量。对于内容过时、借阅率低、份数过多、破损严重的图书,要定期下架,及时注销。
五、新购图书,要及时验收、登记,在两周内完成分类、编目、上架等工作,以加快图书流通速度。
六、为了提高图书资料的利用率,工具书、大型成套书仅供参考,不得外借。教师每次借阅不超过5本教学用书,借阅期限为一周。每个班级可以集体借阅,每人2 ~ 5本,两周。逾期不还,罚款一个月。
七、丢失图书,原则上应赔偿原书。如果不能实现,要加倍赔偿,孤儿书等有价值的书要按原价的3 ~ 5倍赔偿。整套书刊丢失,按全价赔偿,其余书籍留在房内保管。对书刊有轻微损坏者,应进行批评教育,并负责认真修复。
八、认真做好馆藏利用率、书刊流通率、学生借阅率等数据统计工作。
九、经常保持室内整洁,积极采取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尘、防霉、防虫等工作,保持图书完好。
十、教职工转学、学生毕业、转学等。,要主动还清所借图书,归还借书证,否则不予办理相关离校手续。
发表评论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