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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不在家怎么离婚?
一方不在家怎么离婚?现在的社会,越来越多的人浮躁,大家都盲目的去结婚。如果婚后出了问题,两人可能会发生争执。严重的话会导致离婚。下面我们来看看如果一方不在家该如何离婚。
一方不在家如何离婚1
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不在家的,另一方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离婚:一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第二,为了解除婚姻,检察机关可以申请失踪人失踪或者死亡。即使指定了诉讼代理人,被告也要出庭。一方当事人不到庭的,法院一般不会作出缺席判决,但公告送达的情况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79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有关组织可以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确属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一方不在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离婚协议需要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不行,只能在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向“失踪”人户口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送达传票、裁判文书等。通过公告的方式。但是,前提是法院先穷尽其他送达方式。这种方法解决了“偷懒”“打跑”等行为造成的障碍。
夫妻纠纷,家庭诉讼离婚
1.双方户口在同一个辖区,在户口所在地居住。起诉方可凭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财产证明(复印件2份)向当地基层法院立案。
2.双方户口在同一辖区,一方在异地居住1年以上。异地居住的一方当事人提起诉讼,需要在对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基层法院立案;居住在户口所在地的一方可以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对方经常居住地(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基层法院提起诉讼。
3.双方户口在同一个辖区,两人均在外地居住1年以上。一方提起诉讼的,向对方经常居住地法院提起;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向我们经常居住地的法院立案。
4.双方户口不在同一辖区,在一方户口所在地居住。任何一方都可以向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5.双方户口不在同一个辖区,各自在户口所在地居住。乙方打官司的话,以对方账户立案。
以上小编讲的是一方不在如何办理离婚手续。如果一方不在,是不可能达成离婚协议的。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将依法作出缺席判决。
6.双方账户不在同一个辖区,一方离开账户超过一年,就向对方账户提起诉讼;对方在离开户口所在地一方的经常居住地提起诉讼。
7.双方户口不在同一个辖区,且双方户口均离开一年以上,向对方经常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在立案方经常居住地法院立案;如果立案一方没有经常居所,就在对方户口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一方不在家怎么离婚2
离婚步骤
首先,离婚有两种处理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离婚协议是指夫妻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就离婚相关问题(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权债务等)达成协议。),向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民政局出具离婚证解除婚姻关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选择诉讼离婚:
1.只有一方要求离婚。
2.双方虽同意离婚,但在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权债务等问题上未能达成一致。
3.一方或双方被限制或无民事行为能力。
4.未在中国登记结婚。
5.双方或一方不能回户口所在地亲自办理。
二。协议离婚的程序
1.准备相关证件。
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外国人、港澳台同胞在国内协议离婚应提供以下证件:本人有效护照或港澳台省有效身份证件,港澳台同胞还应提供大陆通行证或回乡证等有效旅行证件。
2.准备相关材料。
两寸单身人士近期半身免冠照片两张,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书(无签名,一式三份)。在离婚协议中,必须明确写明双方自愿离婚,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否则离婚协议无效。
3.夫妻双方共同并亲自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4、民政局工作人员核实后,收回结婚证并出具离婚证。
三。离婚诉讼程序
1.聘请律师咨询(如果你的情况比较简单)
2.原告(提出离婚的一方)向法院提交起诉书。
3.同意立案。
4.法庭审判
5.离婚判决
四。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的比较:
与诉讼离婚相比,协议离婚有省时省钱的优点,但也有一些缺点:
1.民政局办理离婚协议备案的离婚协议书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然,如果离婚后在公证处对离婚协议进行公证,需要用到离婚协议的时候,比如房产过户的时候,有的地方房管局认可,有的地方不认可,需要去法院确认。
2.协议离婚往往会留下隐患。离婚后,容易因为离婚协议的内容没有履行而引起财产分割等方面的纠纷。
尤其是在财产分割的情况下,陈述不明确,离婚后的纠纷如果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当然,你也可以直接请律师为你起草离婚协议书,或者请专业人士为你核对。
一方不在家怎么离婚3
离婚后如何判断孩子的抚养权
1.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会因为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孩子还是父母双方的孩子,不管是不是父母直接抚养。离婚后,父母仍有抚养、教育和保护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一)离婚后,不满两岁的子女由母亲直接抚养。
(二)父母未能就抚养已满二周岁的子女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3)年满八周岁的孩子,要尊重他们的真实意愿。
2.两岁以下的孩子一般会判给女方。除非父母有下列情况:
(1)母亲患有慢性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如癌症),子女不应随母亲生活;
(2)母亲有抚养子女的义务(指遗弃、虐待子女),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3)因其他原因(如母亲服刑、劳动教养、重度残疾,母亲的经济能力和生活环境明显不利于抚养子女,母亲品行不端如赌博、吸毒、滥交等不良嗜好),子女确实不能随母亲生活的;
(4)父母双方同意2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母生活,对其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
3.对于两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要求父母双方直接抚养。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优先考虑:
(一)《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六条明确规定,已经绝育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孩子生活时间长了,改变生活环境显然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主要指夫妻长期分居;
(3)无其他子女,但对方有其他子女的;其他子女是指对方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等。
(4)子女随子女生活有利于其成长,而另一方患有传染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长期未治愈,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随子女生活的;
(5)离婚后一方难以再婚的,可以考虑作为优先考虑因素;
(6)子女与祖父母单独生活多年,需要且有能力帮助照顾孙子女的;
4.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与其父、其母在争执中生活的,应当考虑其本人的意见。
父母可以约定轮流抚养孩子。这将基于双方达成的自愿协议,或在法院的参与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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