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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车辆免税手续。
办理车辆免税手续,我们都知道,买车的时候,需要及时缴纳车辆购置税。交了购置税才能去车管所办理车辆登记上牌。但国家出于环保考虑,规定新能源汽车不需要缴纳购置税。我们来看看车辆免税的手续。
车辆免税程序1
第一步。对符合《非交通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缴车辆购置税技术要求》(以下简称《技术要求》)的车辆,申请人应在纳税人办理车辆购置税申报前,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免缴车辆购置税的非交通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管理系统”提交列入《目录》的申请材料;
第二步: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委托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组织技术审查,将审查合格的车辆列入目录;
第三步,国家税务总局和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目录;
第四步:对已列入目录的车辆,申请人在上传车辆出厂合格证或进口机动车车辆电子信息单(以下简称“车辆电子信息”)时,应在车辆电子信息中标注免税标志;
第五步,工信部对申请人上传的免税标识进行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的车辆电子信息传输至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将上述信息推送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
第六步:纳税人购买汽车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免征车辆购置税,主管税务机关根据所购车辆电子信息中的免税标识和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所需的其他资料,为纳税人办理车辆购置税免税手续。
办理车辆免税手续2
1.外国驻华使馆、领馆和国际组织外交人员使用的车辆免税。
二、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纳入军队武器装备订购计划的车辆,免税。
3.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免税。
带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是指挖掘机、平地机、叉车、装载机(叉车)、起重机(吊车)、推土机等工程机械。
四、防汛部门和森林防火部门购买指定厂家生产的指定型号的指挥、检查、调度、防汛(警)、联络专用车辆(以下简称防汛森林防火专用车辆),免税。
五、归国留学人员(以下简称留学人员)购买国产汽车,免税。
不及物动词长期定居中国的专家(以下简称来华专家)进口一辆自用汽车,免税。
七、有国务院规定免税或者减税的其他情形的,按照免税或者减税的规定办理。
以上是边肖整理的关于车辆购置税免征的知识。不仅新能源汽车可以免税,其他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以免税。所以我们买车的时候要考虑新能源车,不仅免税,还有利于环保。
车辆免税程序3
新增车辆购置税流程及所需资料:
1.购车发票和车辆合格证的保税复印件。
2.在当地车辆购置税缴纳申报服务大厅或县市国税局办税大厅,领取新的车辆购置税征收申报表并填写。
3.向申报窗口提交《新车辆购置税征收申报表》、新车辆发票保税复印件、车辆合格证(复印件),经审核后缴纳新车辆购置税。
4.刷银行卡交新车购置税。
5.领取新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业务描述
符合车辆购置税优惠条件的纳税人,在向车辆注册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车辆购置税申报的同时,办理车辆购置税优惠备案。具体的优惠项目包括:
1.防洪车辆(免检代码:13011603,政策依据:财税[2001]39号)。
2.城市公共交通企业购买公共汽车和电车(减免性质代码:13061001,政策依据:
3.新能源汽车(免税代码:13061002,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3号)。
4.三轮农用运输车(免检代码:1309901,政策依据:财税[2004]66号)。
5.“母亲健康快车”项目专用车辆(减免性质代码:13120601,政策依据:财税[2006]176号)。
6.列入军队武器装备订购计划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车辆(减免性质代码:13120701,政策依据:国务院第294号令)。
7.森林消防车辆(减免性质代码:13125002,政策依据:财税[2001]39号)。
8.计划生育流动服务车(减免代码:13129903,政策依据:财税〔2010〕78号)。
9.外国驻华使、领馆和国际组织驻华办事机构的车辆(免检代码:13129904,政策依据:国务院第294号令)。
10.1.6排量1升以下乘用车减半征收(减免性质代码:13129908,政策依据:财税〔2015〕104号)。
11.专家来华购置车辆(免税代码:13129909,政策依据:财税[2001]39号)。
12.外交人员自用车辆(免税代码:13129910,政策依据:国务院第294号令)。
13.带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列入免税图集的车辆)(免税性质代码:13129911,政策依据:国务院第294号令)。
14.留学人员购买车辆(免检代码:13129912,政策依据:财税[2001]39号)。
15.国务院规定免税或减征的车辆(减征性质代码:13129999)。
经营范围
国税业务
提交的材料
1.必须提交信息:
(1)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2份。
(2)车辆购置税免(减)税申报表2份。
(3)纳税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内地居民,在内地提供《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上述证件的签发机关为非车辆注册地的纳税人,报税时须同时提供车辆注册地的居住证或暂住证)或军人(含武警)身份证明;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居民,提供身份证明和居留证明入境;
——外国人,提供身份和居留证明入境;
——组织机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的组织机构证明。
(4)车辆价格证明:
——国内购买车辆的,提供销售方向纳税人开具的购买应税车辆所支付的全部价外费用的凭证,包括统一发票(发票和纳税申报表)或其他有效凭证;
——进口自用车辆的,应当提供海关进口关税专用缴款书、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或者海关进出口货物免税证明。
(5)车辆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国产车辆,提供整车出厂合格证或车辆电子信息单;
——进口车辆,提供车辆电子信息表、车辆合格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货物进口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许可通知书或走私汽车、摩托车没收证明。
2.有条件提交材料:
(1)还应提交“母亲健康快车”项目专用车辆:
——车辆内外彩色5寸照片1套;
——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颁发的“母亲健康快车”专车牌照复印件(如能获得相关资料,可取消投稿)。
(二)列入军队武器装备订购计划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车辆,还应当提交订购计划的原件和复印件。
(3)计划生育流动服务车还应提交:
——车辆内外5寸彩色照片;
——人口计生委颁发的《计划生育流动服务车专用车辆牌照》原件及复印件,人口计生委、国家发改委颁发的《计划生育流动服务车项目配置方案》。
(4)外国驻华使馆、领馆和国际组织的车辆还应提交代理机构证明。
(五)专家来华购买车辆时,还应提交国家外国专家局或其授权单位出具的专家证明、公安部门出具的国内居留证明、本人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6)外交人员使用自有车辆的,还应提交外交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
(7)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列入免税图册的车辆)还应提交车辆内外5寸彩色照片。
(8)留学生还应提交: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留学生就读国家的使领馆(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联络办公室、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联络办公室)签发的“留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公安部门出具的国内居留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本人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海关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PRC)海关归国人员购买国产汽车委托书》复印件(如能获得相关资料,可取消提交)。
(9)其他车辆还应提交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的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经办机构
各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场所),具体地址请点击“办税地图”,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
处理通道
实体办税服务厅
办公时间和联系电话
办公时间:各地办税服务厅的工作时间(具体时间请点击“办税地图”)。
联系电话:12366(也可点击“办税地图”查看相关办税服务厅联系电话)。
纳税人须知
1.税务机关减免税备案审核是对纳税人提供资料完整性的审核,不改变纳税人的真实申报责任,纳税人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免税车辆因转让、改变用途等原因消失的,纳税人应当自免税车辆消失之日起6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重新申报纳税。免税车辆转让,但仍属于免税范围的,受让人应当自购买或者取得车辆之日起6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重新申报免税。
3.免税条件消失的车辆,自首次纳税申报之日起使用年限不满10年的,以免税车辆首次办理纳税申报时确定的应税价值为基础,每满一年减征10%的应税价值;1年以下的,计税价格为免税车辆的原计税价格;使用年限在10年以上的,计税值为0。
处理时限
立即完成
收费
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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