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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怀孕可以带薪休产假吗?
未婚孕妇可以带薪休产假吗?现实生活中,产假是女职工的权利,是法律规定的。很多未婚孕妇也想享受带薪产假。给大家分享一下,婚前怀孕能不能休产假,带薪?
婚前怀孕可以带薪休产假吗?
婚前怀孕可以休产假。我国《劳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女职工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所以女性产假是合法的。无论其生育是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企业都应无条件批准员工的产假请求。该条例的目的是确保产妇健康的恢复。产假不以遵守计划生育政策为条件。只要有生产的事实,就应该享受90天的产假。
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第七条规定,女职工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的,每多生一个婴儿,产假增加15天。
女职工怀孕4个月内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4个月后流产者有权享受42天产假。
女职工怀孕流产的,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凡符合上述产假法律法规的女职工,均应享受本人工资待遇。同时,任何单位不得以产假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工资待遇,企事业单位不一样。
女职工在孕期应享受以下特殊劳动保护:
(一)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2)《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第六条规定,禁止孕妇从事工作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铍、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空的工作;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三级体力劳动的操作。高空作业分类中规定的高空作业。
(3)不得在正常工作日之外延长工作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工作的,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免或安排其他工作。对怀孕7个月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4)定期产前检查,在检查中花费的时间为劳动时间,检查费用由单位承担。
根据《劳动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生育期间应当享受的待遇是:
(一)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二)女职工生育期间的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医疗费由其所在单位承担。
(3)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15天,产后75天。难产的,分娩期增加15天,多胞胎的,每多生一个婴儿,产假增加15天。
(4)女职工怀孕4个月内流产的,给予15-30天的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女职工特殊权益专项集体合同暂行办法》规定,企业必须与女职工签订专项集体合同。《女职工权益专项集体合同暂行办法》要求女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就女职工权益保障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女职工权益专项集体合同。《女职工特殊权益专项集体合同暂行办法》规定,男女职工同工同酬,男女职工公平竞争上岗,女职工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享受公平的工作安排、工资和福利待遇。企业女职工特殊权益的有效专项集体合同必须向企业女职工公布。
怀孕七个月以上(按28周计算)的妇女,每天应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工作。如果工作允许,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我可以在分娩前请两个半月的假。
女职工怀孕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工作时间内进行的产前检查(包括怀孕十二周内的初次检查),视同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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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怀孕可以享受产假吗?
女性生育时休产假是合法的。无论其生育是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企业都应批准员工的产假请求。但鉴于未婚生育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在产假期间不能享受与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职工同等的待遇,如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以及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产妇工资)。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62条规定:“女职工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由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分娩的住院费、医疗费自理,产假期间停发其工资福利;三年内不得评为先进个人,不得提拔,取消一次调动。”
婚前怀孕可以享受产假吗?和婚内怀孕一样吗?
答:婚前怀孕的,女职工可以享受法定产假,但不能享受产假待遇。比如孕妇工作的公司规定女员工享受98天产假,那么未婚孕妇也享受98天产假。而且不同地区对产假的规定也不一样。建议你可以自己咨询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
公司不允许未婚怀孕女性休产假或者变相辞退未婚怀孕职工该怎么办?
答:婚前怀孕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公司不能以此为由与你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公司顽固不化,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获得辞退经济补偿。
未婚怀孕女职工遇到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比如产假不能照常休等。,我们建议可以这样做:
1.熟悉相关法律法规,与公司HR沟通,尽力通过双方协商处理;
2.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和举报。
婚前怀孕可以带薪休产假吗?
如何计算生育工资
1.如果你没有参加生育保险,那么你的产假工资将由用人单位按照产假前工资的标准支付。
2.如果你已经参加了生育保险,产假期间可以享受生育津贴,这是你的生育工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职工应当享受的生育津贴,按照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乘以规定的休假天数计算。
产假期间,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职工本人原工资标准按月发放,然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支付给用人单位。有条件的统筹地区可以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委托金融机构直接向职工发放生育津贴。
产假工资条例
第一种:用人单位为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待遇为:
1.产妇津贴;
2.分娩的医疗费用;
3.计划生育医疗费用;
4.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
以上费用全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种情况下,生育津贴应视为女职工的生育工资。
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
生育津贴=(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规定的休假天数。
生育津贴高于本人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生育津贴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第二种:用人单位未给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支付。这里的工资应该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岗位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应该是女职工产假前的月工资标准。此外,女职工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报销生育医疗费用和疾病生育手术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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