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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离婚了为什么还要还贷?
离婚后房子归另一方为什么还要还贷?房子是以男方名义贷款购买的。离婚后,主贷款人可能有义务还贷。具体要根据离婚情况来处理。下面说说为什么离婚的房子归另一方,还要还贷。
房子离婚了为什么还要还贷?
【/s2/】一、离婚后,房子归另一方。主贷款人还有义务还款吗?
1.可能有。应该根据离婚情况来处理。
2.双方离婚时约定了财产分割,或者法院判决财产归一方所有,同时约定或者判决房屋所有人继续还款,那么房屋所有人就继续承担向银行还款的义务。
但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后按揭购房,则双方为共同还款人。所以离婚后,只有离婚协议不能解除任何一方的还款义务。所以需要向银行申请变更主贷款人或者减少共同抵押人。
否则,还款义务并未解除,对方仍要按约定还款。
3。法律条款:《民法》
第1064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署或者事后一方追认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以自己名义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发生的超出家庭日常需要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志的除外。
二。离婚房产贷款还没还清怎么分
离婚时房贷未还清,房产分割应根据购房时间分为两种不同情况:
(1)房子是婚后购买的。本案中,房屋无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未还的房贷也属于双方的共同债务。离婚时,房产和房贷一起分割。
(2)房子是一方婚前购买的。在这种情况下,根据谁的名字,有两种不同的情况:
1.以婚前买房一方的名义付款。在这种情况下,房产分割的意思是“房产属于产权登记方,未归还的借款是产权登记方的个人债务。婚后双方共同偿还贷款及相应的房产增值部分。离婚的,财产登记一方应当按照《民法典》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对另一方予以补偿。”
很明显,在这种情况下,房子应该是买受人婚前支付的,但婚后偿还的部分及其增值部分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前支付的买受人应进行补偿。同时,未结清的房贷也应由买方在婚前付清。
2.以夫妻双方的名义。在这种情况下,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未偿还的抵押款也属于。离婚时,房产和房贷应一起分割。至于一方婚前支付的房款,应作为债权处理。
房子离婚了为什么还要还贷?
夫妻双方共同贷款买房,然后双方协议离婚,约定“离婚后,房子归女方所有,房贷也由女方独自承担”。当女方不能按合同还款时,这个约定有效吗?
日前,上海金山法院审理了一起类似案件。
离婚后,银行向男女双方追偿。
王先生与李女士于2016年1月登记结婚。婚后,他们看中了位于金山区某小区的一套房子。第二人存款仅够首付,于是王先生与a银行签订了《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合同》。
约定王先生为购买房屋需要向银行借款人民币105万元,借款期限自2016年7月3日至2046年7月3日。合同还约定了利息、付息、罚息、提前收贷的条件。李女士也在上述合同的签字处签署了承诺书,声明本合同项下债务为夫妻连带债务,并同意承担连带责任。
2016年8月,王先生和李女士办理了房屋登记,产权人和抵押人都是夫妻。王先生和李女士买房入住后,按月还房贷。但婚后两人矛盾不断,于2020年5月协议离婚。离婚协议约定:“位于金山区某小区的房屋,离婚后归李女士所有,之后按揭由李女士返还”。
后来,李女士因生活工作变动,无法按时偿还后续房贷。2021年初,A银行诉至上海金山法院,要求王先生、李女士偿还银行贷款本金及各类利息;两人未按时履行还款义务,请求依法拍卖上述房屋实现抵押权。
法院:内部协议未经银行同意不具有法律效力。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王先生抗辩离婚协议虽明确约定房屋归李女士所有,但抵押房产的银行欠款应由李女士返还,不应承担还款责任。但法院认为,甲银行发放该笔贷款时,王先生与李女士是夫妻关系,涉案债务也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
李女士也签字确认借款合同项下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协议是双方对离婚后债务承担的内部约定。未经A银行同意,不具有法律效力。甲银行仍有权依据借款合同主张相应的权利。
最后,法院判令王先生、李女士返还A银行本金、利息及逾期利息;如王先生、李女士未能按期偿还抵押物,甲银行有权通过抵押物折价、拍卖或变卖等方式实现抵押权。
[法官的陈述]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署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以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以自己名义承担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解除婚姻关系时,可以就共同债务如何分担作出约定,但如果约定涉及第三人的利益,则应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能对第三人产生约束力。离婚协议中“房屋归女方所有,房贷也由女方独自承担”的条款,本质上是夫妻作为债务人为承担债务而作出的内部约定。协议能否对第三人产生约束力,取决于第三人是否知情或同意。
对于债权人而言,将原本由两人承担的债务单独转让给其中一人,会影响债权的有效实现。因此,法律规定,债务人向第三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房子离婚了为什么还要还贷?
《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并不是婚后的所有财产都必须属于共同财产,因为法律允许当事人自行约定共同财产或者个人财产。
在我国,现行法律对商品房按揭的法律性质没有明确的界定。实践中常见的做法是,买受人将其与房产中介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项下的权益抵押给银行,银行向买受人贷款,并以买受人的名义向房产中介支付房款。如果买受人未能偿还到期本息,抵押银行有权变更抵押房产的价格并优先受偿,或者由房产中介回购房屋,用回购款支付银行本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七条规定:“已建成或者在建的房屋和其他建筑物依法抵押,当事人已办理抵押物登记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抵押有效。”因此,我国的抵押贷款合同本质上仍然是抵押贷款合同。
一般来说,离婚房屋分割应遵循以下三个原则:
1.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屋的所有权,可以根据双方的申请,对房屋再次进行评估拍卖,收益可以分割。
2.如果双方都想增加房屋的价值,但无法协商,可以采取拍卖的形式,出价最高的人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并向未能取得房屋的另一方支付出价作为补偿。
3.经双方协商,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另一方放弃房屋。该房屋将由专门的评估机构根据市场价格进行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根据《婚姻法》房屋分割细则给予对方相应的补偿。
那么离婚时有房贷的房子怎么分呢?
离婚时可以分割财产,前提是夫妻有共同财产。目前,房子一直是离婚时双方非常关心的问题,那么在离婚时,有抵押的房子归谁所有呢?谁来支付下一笔抵押贷款?
婚前,在按揭买房,离婚有贷款的房子怎么分?
(1)婚前,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抵押。婚前取得夫妻一方作为所有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款。离婚按揭的房子怎么分?
这种情况下,房子是一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在离婚时要求分割。但参与共同还款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已还清部分。这里需要明确的是,共同还贷,无论是用一方个人工资还是双方工资,都应认定为共同还贷。所以,有贷款的房子离婚时,共同还贷的一方可以要求另一方返还'房款'。对于房子升值,也可以要求赔偿。
(2)婚前,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购房并抵押。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婚后取得房产证。离婚按揭的房子怎么分?
这种情况下,抵押的房子是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会分割。因为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买按揭买房,婚后取得的产权证是婚前买房的确认,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产权证仅仅因为是婚后取得而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就会出现一方根本没有出资,只是因为结婚而成为房屋的共有人的现象。这个结果违背了公平原则。
(3)婚前夫妻双方以共同财产购买房屋,按揭贷款。婚后,他们一起还贷。婚前他们取得房产证,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离婚按揭的房子怎么分?
因为一般来说,房产证上的名字是我们确定房产归谁所有的依据。所以这时候非常容易被人认出是注册人的财产。因此,未登记一方主张该房屋为共同财产时,首先要证明其对婚前购买该房屋履行了出资义务;第二,需要证明婚前双方同意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如果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则认定该房产为一方财产,分割时不予分割。
(4)如果一方婚前支付了首付款,离婚时尚未取得所有权的抵押房屋如何分割?
在这种情况下,不同的情况要区别对待。当一方配偶婚前支付首付款,婚后以其个人财产还贷时,房屋当然是另一方配偶的个人财产,另一方配偶无权在离婚时要求分割房屋。当然,该方没有义务清偿剩余的未偿债务。
如果一方婚前支付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未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房屋仍应是一方的个人财产,剩余的抵押债务也是其个人债务。夫妻一方参与还贷的,应当给予补偿。该方没有义务清偿剩余的未偿债务。
(5)婚前夫妻一方父母参与投资性购房。婚后,他们取得了房产证。离婚按揭的房子怎么分?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结婚前,父母出资为双方购房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子女的个人赠与,除非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所以婚前父母出资买房,婚后共同还贷,并不会影响房屋的所有权。此时,离婚抵押房屋分割时,不参与分割,只属于一方。
(6)房子是婚前双方父母共同出资的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这种情况下,离婚时房子归谁所有?
房屋落在夫妻双方名下的,应当认定父母的出资是对子女的赠与,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只有父母一方通过全款购买取得了该房产的所有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
对于父母双方都出首付,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双方协商分割。
结婚后,在按揭买房,离婚的房子有贷款怎么分?
(1)婚后一方以其婚前财产购房支付首付,夫妻共同还贷。如果离婚,房子怎么分?
对于共同还贷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有权分割。
两种情况:①房产证上只登记了一方的名字。房子只交了全款首付,首付作为个人财产处理;房屋共同还款部分和房屋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如果双方共同还款,离婚时双方都有分割财产的权利。协商不成的,判给房屋登记方。对于未取得房产的一方,需要按照共同还款的金额和房屋增值部分进行补偿。
②在房产证上登记双方姓名。房屋是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都有分割财产的权利。
所以婚后一方用婚前个人财产贷款买的房子,首付部分属于个人财产,共同还款部分属于夫妻双方,双方都有权分割。
(2)婚后一方或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买房并取得房产证的,离婚抵押的房子如何分割?
婚后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购房,共同还贷。房产证不管登记在谁的名下,房产都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财产分割时,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3)婚后夫妻双方以共同财产购买,离婚时尚未取得所有权的。房子怎么分?
这种情况下,离婚的时候,夫妻双方应该先协商。如能达成协议,则按协议确定房屋所有权。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需要法院依法作出判决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法院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房屋先归一方使用。判断房屋的权属是不合适的。在完全取得房屋所有权后,如有争议,双方可另行向法院提起诉讼。
(4)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买房,夫妻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离婚财产归谁所有?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为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可以按照各自父母出资份额认定房产为双方所有。当事人对离婚财产分割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没有约定的,按照出资比例分割。对于要偿还的贷款,如果夫妻对财产没有约定,偿还贷款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需要分割。
(5)如果父母一方出首付,产权登记在自己孩子名下,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按揭的房子怎么办?
在这种情况下,首付款可以被确认为仅给投资者子女的礼物。房产是离婚时的夫妻共同财产,首付款应认定为投资人子女的个人财产。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会分割。
离婚时抵押房产增值部分如何分割?
离婚房产作为财产分割中最重要的部分,在实践中有多种形式,以结婚时间为节点可分为婚前购买和婚后购买。无论是婚前购买还是婚后购买,可能都有一次性付款和按揭付款两种方式,其中婚前按揭购买在离婚房产分割时争议最大。以我国《婚姻法解释》第三条、第十条为背景,分析离婚时婚前按揭购买房产增值部分的分割方法:
【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向银行借款,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贷款,房产登记在首付款支付人名下的,离婚时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照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房地产归产权登记方所有,未偿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方的个人债务。婚后双方共同偿还贷款及相应的房产增值部分。离婚时,产权登记一方应当按照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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