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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查纳税要交滞纳金吗?
自查纳税需要交滞纳金吗?大多数人都愿意照章纳税,但总会有个别企业和纳税人不愿意守法。有些人会因为担心被查出偷税漏税而选择缴纳滞纳金进行自查纳税。
自查纳税要交滞纳金吗?
自查纳税也要交滞纳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此外,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0.5%的滞纳金。
在上述规定中,纳税人没有迟缴税的理由。也就是说,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在性质上构成滞纳金的,应当按照规定缴纳相应的滞纳金。因此,对于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来说,自查纳税也需要缴纳滞纳金。
无滞纳金的法定情形
1。税务机关的责任导致
《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由于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三年内补缴税款,但不加收滞纳金。《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八十条进一步明确了什么是税务机关的责任:“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二条所称税务机关的责任,是指税务机关适用税收法律、行政法规不当或者违法执法”。
提示:毋庸置疑,在实践中,证明税务机关有过错是非常困难的。
2。超过追求期
《税收征管法》还规定,除税务机关的责任外,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因计算错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在三年内追缴税款和滞纳金;特殊情况下,征收期限可延长至五年(税额超过10万元)。
提示:如果征收期超过3年、5年,不仅不用交滞纳金,税也不用收。但是,应当注意的是,对于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缴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骗取的税款,不受前款规定的期限限制。
3。应扣除未付税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行政机关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4〕1199号)明确:“根据税收征管法规定的原则,扣缴义务人应当代扣代缴未缴的税款,无论是否适用修订前或者修订后的税收征管法,均不得向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收取滞纳金。”
4。税收政策调整导致
对于某一次具体纳税,由于税收政策调整,在年度纳税申报中不应收取滞纳金。例如,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8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86号)规定,对于2009年5月31日以后确定的个别政策,涉及税收调整的,纳税人可在2009年12月31日前自行向税务机关进行更正申报,不加收滞纳金,不追究法律责任。
自查纳税要交滞纳金吗?
纳税人未在法定期限内缴纳税款,其行为符合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构成要件的,构成偷税。逾期缴纳税款,不影响其行为性质。在税务稽查局进行税务检查前,纳税人主动进行了补正、申报和纳税,税务机关没有证据证明纳税人有偷税的主观故意,所以不会按偷税处理。
从国家税务总局的答复可以看出,纳税人的违法行为构成偷税后,由于其危害后果已经发生,如果事后补缴税款,并不影响偷税性质。如果偷税不按要求处理,同时满足两个条件。第一,税务机关没有证据证明纳税人有偷税的主观故意。二是在税务稽查局进行税务检查前,纳税人主动进行更正申报纳税。在实际情况中,虽然有些公司在稽查局税务检查之前就缴纳了税款,但如果存在偷税的主观故意,符合偷税的构成要件,就应该以偷税论处。但是,纳税人缴纳税款的悔罪行为可以作为税务机关的酌定考虑因素。
偷税漏税的后果是什么?
1。经济责任:(1)滞纳金,为每日滞纳金的0.5‰;(二)罚款:偷税数额不满一万元或者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10%以下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偷税数额,并处偷税数额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2。行政责任:请求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采取税收保全强制执行。
3。刑事责任: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或者税务机关给予两次偷税行政处罚后又偷税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偷税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当然,承担刑事责任的一般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管理人员。
自查纳税需要交滞纳金吗?
对于偷税后补税的,税务机关通常会对第一次涉嫌偷税的企业或公民进行行政处罚,不会追究刑事责任;但接受行政处罚后继续偷税的,将直接追究刑事责任。尤其是五年内,如果因为偷税被处罚,只会被处罚第三次。前两次配合行政机关缴纳罚款的,不追究刑事责任。
如何避税
(1)加强税法宣传,提高纳税意识。凡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并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都要照章纳税。一是加强税法教育,将税法中的普法教育内容向全体公民公开,不仅要学习教育,还要作为企事业单位领导和财会人员的任职条件之一;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使税法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每个公民都意识到税收对社会和自己的重要性,增强全民族的纳税意识,逐步树立光荣纳税、可耻逃税的社会新风尚,培养公民依法纳税的意识。
(2)完善税制,堵住逃税源头。税制的缺陷成为逃税的罪魁祸首。要堵住偷税漏税,就要做好源头的改革。由于税制过于复杂繁琐,降低了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增加了征管难度和成本,造成征管乏力。因此,税法的制定要详细、适当,不能太繁琐,也不能太简单。该详细的要详细,该简化的要简化。让纳税人看清楚,算清楚。同时,要加快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主要税种的改革。
(3)加强征收管理。一方面要加大处罚力度,提高纳税人的逃税成本,让逃税的纳税人在博弈中“入不敷出”。另一方面,在加大打击偷税漏税力度的同时,尽量降低审计成本,提高行政效率,从而抑制偷税漏税概率的上升,提高税法和税务机关的权威性。
(4)明确税收征管权。在所得税征管领域,税收征管权不清往往导致各种政策和行为,地方保护主义盛行。地方税务机关为了自身利益与地方企业勾结,以国家利益为代价纵容偷税漏税。可以考虑将企业所得税的性质作为中央税,将企业所得税的征收划入国税部门统一征收,加强征收的集中管理,提高税收征收效率,杜绝腐败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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