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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时候能成功立案?
案件成功立案,生活中很多人都会遇到开庭的时间,法院和法律都没有规定的时间。民事诉讼中的简单事件。法院将遵循简单的程序。我们来看看什么时候立案成功,以及相关信息。
什么时候能成功立案?
一、立案后多久开庭
一般简易程序在立案20天后才能开庭,因为要给被告一个答辩期。如果被告必须作证,最早也要35天后。
这段时间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法院通知能及时通知你。
2.法院立案后,将法律文书送达被告。如果你起诉的时候被告的地址不够详细,或者找不到被告,案件就会中止。
3.亲自到法院查询案件处理情况。
二。法院备案程序
(一)备案大厅工作流程:
第一步,将起诉材料提交法官审核,经法官签批、处理指令审核后,移交书记员办公室;
第二步,根据书记员的安排,持缴费通知书到缴费窗口缴纳诉讼费用;
第三步,持缴费回执到原书记员窗口办理备案手续,领取受理通知书、证明通知书、传票等材料。立案流程的实施基本与上述步骤相同。
(2)起诉所需材料(所有材料需以A4纸格式提供)
1。民事和行政诉讼案件应起诉:
(一)民事和行政答辩状,写明双方的联系电话或联系方式;
(2)原告为个人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原告为单位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立案时需提供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原件,以备核查);
(3)起诉证据复印件(按被告人数提供1份),起诉证据登记入证据清单(按被告人数也提供1份);
(4)根据被告和第三人人数,提供起诉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其中,离婚案件必须提供:
①结婚证、结婚申请表或事实婚姻关系证明复印件;
②法院必须分割的有争议财产(包括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清单。
其中,行政诉讼案件必须提供:证明被告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相关证据;被告被诉不作为的,必须证明原告对被告有投诉或申请。
2。备案的执行应提供:
(1)执行应用程序;
(二)待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副本;
(3)审判长填写的结案联系单等证明法律文书已经生效的材料(调解不需要结案联系单);
(4)可以将强制措施申请书和被执行人财产调查申请书一并填写。
3。托付单的归档应当提供:
(一)支付令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为单位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被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四)证据清单和原始证据;
4。公示催告应当提供:
(一)公示催告申请;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为单位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相关证据材料。
什么时候能成功立案?2
一、立案后法院多久通知开庭?
大约一个月后;
立案后要经过几个步骤才能开庭。
1.回复。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自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答辩书应当写明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
地址和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和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和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未提出答辩,不影响人民法院的审理。“这个阶段需要25天。
2.组成合议庭。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法官应当在确认后三日内告知当事人”。这个阶段需要三天。
3.调解。《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受理的案件,应当根据情况分别处理:
(1)当事人没有争议,符合监督程序要求的,可以转入监督程序;
(二)开庭前可以调解的,应当及时调解解决;
(三)根据案件情况,确定适用简易程序还是普通程序;
(4)需要开庭审理的,通过要求当事人交换证据等方式澄清争议焦点。"
这个阶段需要1天。
4.注意法庭开庭。《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当事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开庭时间和地点。”听证通知应在3日前发出。
二。立案的过程
1.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对当事人提出的起诉状进行审查。
2.人民法院审查立案时,发现原告或者自诉人证明其主张的主要证据不具备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限期补充证据,并记录补充证据通知书。收到投诉的时间从当事人补充相关证据材料之日起计算。
3.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和有关证据后,应当予以登记,并向原告或者自诉人出具回执。回执应注明证据名称、原件或副本、收到时间、份数和页数,副本必须与原件核对。
负责审查起诉的审判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以及原告、自诉人的签名或者盖章,收条应当归入案卷。立案前未立案或者原告、自诉人撤回起诉的,应当退回起诉材料,由当事人签字。
4.原告经审查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坚持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自诉人坚持起诉的,应当裁定驳回。
5.不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由负责审查起诉的法官作出,报请院长或者庭长批准,由负责审查起诉的法官、书记员签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行政驳回案件和驳回起诉的裁定,除报院长或者庭长批准外,应当由合议庭成员和书记员签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6.经审查,起诉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填写立案审批表,由负责审查起诉的司法人员决定立案。其中,复杂、新的案件,应当报审判长批准,院长批准。重大案件报院长批准或由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7.经审查决定立案的,应当计算案件受理费并通知原告,向原告或者自诉人出具案件受理通知书;案件当事人的姓名、案由等信息将统一编制,案号输入电脑。
8.立案法院决定立案后,应当在二日内将案件移送相关法院审理,办理移交手续,并注明移交日期。经审查受理或登记的日期为申请日。归档人员应及时将归档日期和移交日期输入计算机。
综上所述,立案后还需要做一系列准备才能开庭,对提交的材料和证据要进行审查;所以更好的审理也是需要一定时间的,所以不同案件所需时间会有所不同。
什么时候能成功立案?
法院对开庭时间没有明确规定。
1.交了诉讼费就意味着案件已经立案;
2.从立案到开庭,一两个月很正常,甚至更长,因为要经过立案、组成合议庭、发出传票、被告答辩、举证等程序。
其他知识补充
庭审是指人民法院在完成开庭前的准备工作后,在法庭或者其他合适的场所设立法庭审理案件的过程。
庭审是法院审判程序的核心阶段。审判程序可分为审前准备、庭审(即当庭审理)、生效判决执行等基本阶段。审判的结果就是判决(即判决或裁定)。法院作出的判决在符合生效条件后成为生效判决,生效判决进入执行程序予以执行。
具体步骤
一是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其次,由审判长宣布开庭,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
第三,进行法庭调查。法庭按照以下顺序进行调查:(1)当事人陈述;(二)告知证人的权利和义务,由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证人的证言;(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四)宣读鉴定意见;(五)宣读勘验笔录。同时,经法庭许可,当事人可以向证人、专家证人和检查人员提问。
第四,法庭辩论。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1)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3)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答辩;(4)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结束后,审判长应当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顺序征询当事人的最终意见。
第五,评论和句子。法庭辩论或者被告人最后陈述结束后,法官进入评议室进行评议并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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